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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投書 / 法院陳情 / 卷證分析 / 旁聽筆記




總統府投書

※ 2020年7月22日,涉及論文抄襲的縣市長候選人李眉蓁表示,如果總統回應論文門的質疑,那麼她也會按照同等標準來說明;次日,蔡英文僅鼓勵對方好好回應,卻自認論文、學位皆無問題。本人遂於24日向總統的電子信箱投書,而總統府則是在29日回信。


蔡總統您好

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無黨無派,自去年便開始關心論文門事件,並自力收集各方公開的合理懷疑與相關回應,整理放置在個人部落格「蔡英文論文門調查站」中。

我對您1984年是否取得LSE博士學位之真偽並無預設立場,只是資料整理越多,越覺得疑惑。在我的印象裡,您和府方對質疑細節的回應並不多(詳見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p/blog-page_8.html),而且皆成為質疑者的箭靶,甚至張惇涵先生至今能提出的物證都讓人懷有疑慮(詳下)

既然您一直認為「做一個總統最重要的就是說,當人民對他所做的事情有質疑的時候,他必須要負責任的把它講清楚,而不是用訴訟的行動來作為說明的一種方法」、「如果社會有質疑的話,就應該好好的、一一的去回應」,煩請您針對如今業已揭露的諸般疑點(詳見本人部落格的種種資料彙整,包括刊頭提到的五點)詳細替大眾解說,謝謝!

張惇涵先生委託律師提出的物證(箭頭後方為質疑點)
1. 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簡報→除了2015年(喬來的?)的畢業證書正本以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皆為影本,且多無經辦者簽名!
2. a:放言2019年7月10日報導"總統級開箱! 蔡英文秀「LSE畢業證書」狠打臉造謠者 網譏:彭叔叔快來看,有鋼印喔"→若證據是透過不法方式取得,恐無證據能力!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24日報導"蔡英文博士論文 倫敦政經學院證實編入書目"→2019年建檔的1983年論文書目,恐無法證明1984年的博士學位屬實!
3. a:2019年7月19日教育部新聞稿及附件→1983年的論文個人副本被歸類為一般書籍,並未放置在校方正式收錄博士論文的圖書館!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19日報導"找出蔡英文博士論文、升等著作 教部背書確認沒問題"→教育部找來的資料中,缺乏口試前便提早自稱博士的內文頁!
4.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的1984年12月「政人3057」號公文→函稿上手寫加入「博士論文三冊」,包括中文期刊資料!機關大印不尋常地蓋在正式公文的內文上!
5. 自由時報2019年12月5日報導"藍委質疑蔡總統副教授公文失蹤 教部當場上網破除謠言"→雖然以「機關名稱」、「檔案產生期間」、「檔號」為關鍵字可以進行查詢,但一般民眾不可能知曉「檔號」!
6. 2019年8月28日蔡英文臉書貼文"正式提告不實言論"→在人民資訊不對等、但已多方蒐證之下,應屬合理懷疑!
7. 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貼文→蔡總統控告賀德芬、林環牆!並首次出示1984年畢業證書影本,但是其上並無英國校方認證章!
8. 2016年1月19日:LSE新聞稿→與台灣研究計畫的賀詞部分雷同!
9. 2019年10月8日:LSE新聞稿→和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文章中出現重要機構名稱錯誤!相關文獻索引恐無法證明學位之有無!而且所謂的論文移交記錄,事發於2011年!
10. 2020年1月15日:LSE新聞稿→並未點出蔡英文就是LSE的博士!
11. 2020年1月17日:LSE新聞稿→發表推特賀文的不是LSE校方,而是校友會!
12. 中時電子報2019年9月22日報導"重申學位是真的 蔡英文:35年前教育部不是民進黨的"→有當年知情者爆料:蔡英文父親蔡潔生曾透過管道請蔣經國下條子,協助蔡英文政大求職!
13. 芋傳媒2019年9月19日報導
"府:LSE已證明蔡總統學歷論文 真的假不了"→博士論文的印製日期和日後被引用的日期,應以獲得學位的時間、而非以完成手稿的時間為準!然而無論是1987年被孫玉文引用的資料、或是2019年被婦女圖書館收藏的黑皮書,都標注為取得學位之前的1983年!


總統府回函
親愛的朋友:您好!7月24日致總統電子郵件收悉。鑒於部分人士針對總統博士學位的各種不實抹黑,甚至已經造成對LSE校方、各界不必要的騷擾,也因為假訊息橫行,帶來許多困擾,浪費社會資源。本府已多次公開說明。另為鼓勵國際貿易法領域的研究,總統已經授權國家圖書館,將博士論文開放大眾閱覽,方便所有有志於國際貿易法的研究者投入相關研究。至於不實的訊息,請勿傳送,以免觸法。祝福您平安健

後續發展
2024年5月20日,本人再度嘗試投書總統府,告知已在部落格張貼「論文門,要真相」一文,並希望新任的賴清德總統「能關注彭文正教授只因蔡總統提告一案的準備程序庭請假未到就遭受通緝,甚至被撤銷護照。我們的國家有此侵害人權之事,實乃不幸! 」次日便收到回信:「......本府期盼社會各界以校方的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勿受錯假訊息所誤導,也勿以訛傳訛。並期盼浪費社會資源的不實討論,應該適可而止。至於彭文正先生遭通緝一事,本府基於尊重司法獨立,實不得介入,尚請亮察。」

版主點評
由於總統暨府方仍未就諸多可疑細節加以解釋,令人無法確實知曉所謂「不實的訊息」究竟為何,因此本部落格將一貫以理性的態度整理相關資料。畢竟,當蔡英文提出的大多數供詞和事證都被打臉,便很難讓人相信她沒有說謊。基於若干堅實的證據,目前幾乎可以確認論文門為學術詐欺,只是隱藏的內幕尚未被完全揭露。如果當事人還想要自證清白,就應該英國校方公開所有檔案,敦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進行徹底調查。至於司法迫害人權的問題,難道總統不該加以關注嗎?

 

法院陳情

※ 2021年10月20日,蔡英文總統狀告彭文正妨害名譽的官司首度開庭,但由於後者不克出席,事前便發動法庭直播的連署活動。本人也於14日自行擬稿,將陳情信投遞到台北地
方法院的電子信箱,並確認收件無誤。

姚念慈法官鈞鑒:


我是一個自2019年便開始關心蔡英文論文門事件的普通公民,如今深切期盼彭文正教授涉嫌誹謗總統一案(110年度易字第352號)能進行法庭直播,理由如下:

1.  2019年7月19日教育部高教司初次向媒體提供論文門資訊時,原本可以利用1984年「送審著作清單」的對照,來說明政大當年審核的論文題目與2019年6月28日送達LSE婦女圖書館的那本黑皮書並不相同,然而教育部無論是各種公開場合上的表態、或是寫給立委公函上的密件說明,都一再試圖利用話術拒絕揭露這份關鍵資料;甚至有關學歷認證的數份「英代新」公文與附件也釋出得不乾不脆,頗多疑點。這些都讓人產生「不肖公務員可能替總統護航」的心證,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應該會從準備庭開始,就想要直接了解相關單位是否業已公開所有公文,而非兩造在事後可能不盡公正的間接轉述。


2.  2019年9月4日提告之前,蔡英文陣營只公開了2015年的補發證書和2019年的黒皮書,後來雖然在9月23日加開記者會說明,然而1984年3月14日的證書影本上並無校方認證章,提供給國家圖書館的另外兩份學位證明文件也無人簽名;基於這些文件並無法律效力可言,總統當初根本就不該告人。然而黃偉檢察官接案之後,不但沒有調查蔡英文畢業之前的入出境資料,也沒有向授予學位的倫敦大學展開調查;另外由於檢方辦案超過法定期限,使得1984年的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遲遲無法面世。再加上總統大選之後,張詠惠法官在嚴重程序瑕疵之下,直接駁回「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劉承武檢察官更是在翻譯1987年倫敦大學認證函時,將「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便授予博士學位(It was awarded after a course of research and submission of a thesis title.)的「題目」二字略過不譯。這些都讓人產生「不肖司法官可能替總統護航」的錯覺,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都迫切想要旁聽,看看公訴檢察官的理據究竟何在,以及法官能否公正判案。


3.  2019年10月8日,LSE官網出現一篇不知確實來源的聲明,直指蔡英文於1984年取得倫敦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而且「記錄證實,倫敦大學總圖曾收到一本論文,並送至IALS」,此外還有一份1985年由IALS出版的研究索引可資證明。然而總圖和IALS法學圖書館都表示從未有過論文的入館記錄,那麼何來資料可製作索引?甚至所謂論文移交記錄也非事發於1984年,而是2011年!另外在2020年6月間,倫敦大學向英國的ICO表示,校方「保有一份論文審查報告的影本、以及論文的版權提交表格」。然而應該一直妥善保管的正本究竟何在?而且在學生口試後負責收發論文修訂稿本的圖書館表示,從未收到校外口試委員應繳回的論文。那麼,所謂的「口試」完全不符合英國校方當年的規定:指導教授不能擔任口試委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蔡英文1990年政大資審表(請見附件)上面所填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正是LSE法務人員向台灣官員透露的那兩位校內口試委員(Leonard H. Leigh、Michael J. Elliott)。種種兜不攏的說詞,加上某位特定的台灣人士在2007年於LSE收到一筆匿名的鉅額捐款(48萬英鎊),很難讓人排除「英國校方的不肖人員可能替總統護航」的疑慮。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都想要一睹法庭攻防,看看英國校方能否提供堅實的證據、以及理當出庭自證清白的總統和其他證人如何陳述,「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4.  根據2020年7月民間司改會委託進行的民意調查,高達64.4%的人對法官審判能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沒有信心,何況此案的原始告訴人為總統。而在卷證併送制之下,目前的您很容易受到黃偉檢察官的誤導而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例如他對1984年「公務人員履歷表」的描述只是「證明告訴人……學位證書已核實無誤」,卻未提到表上的論文題目和畢業月份皆與2019年公布的不同。如果這個案件有法庭直播,不但能讓民眾避免盲從於各方媒體營造的論述,也讓您能安心根據兩造提出的證據進行判斷,而不致從任何一方的支持者那兒得到恐龍法官的罵名。


5.  在疫情無法絕跡之下,案件又是涉及國家元首的社會矚目案件,利用法庭直播來讓公眾監督應該最為合適。倘若無法取得所有當庭者同意將錄影畫面上傳網路,也請免費讓大眾取得法庭電子筆錄。另請務必在影像和文件上確實保護所有當事人的個資


目前論文門在自媒體與司法的雙重努力之下,已取得大量充滿疑點的「證據」,彭文正教授也表示願意放棄「言論自由」的保護,因此懇請姚法官獨立而公正地審判,不要屈服於任何權勢,釐清所有疑點,告知大眾真相為何。且讓人人都得以共見共聞的法庭實況轉播成為您最大的支柱與堅強的後盾!


後續發展
姚念慈法官不但沒有應允法庭直播,而且不許人在美國的彭文正利用視訊參與。在本人參與旁聽的首次
準備程序庭上,法官僅針對被告未到庭、書狀沒用印兩事提問,並就旁聽者訕笑、律師提異議而進行駁斥,並在被告一方提及本案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由合議庭審理)之後,咕噥一聲就在眾人錯愕下逕自退庭;甚至在一個月之後,未經拘提就直接通緝彭文正,造成訴訟中斷

版主點評
姚念慈乃是繼張詠惠之後,又一個明顯迴避實證調查論文門疑案的法官!負責「論文不存在」之訴的張詠惠原本可以按既定程序,要求被告限期回應,並召開調查庭,但是她尚未收到答辯,便在蔡英文勝選後的第四天逕自判決駁回此訴。姚念慈在無法輕易駁回入出境資料的保全聲請之後,至少取得了真偽難辨的移民署製表,最後仍選擇屈服於權力,將揭弊者阻於國門之外。台灣司法淪落至此,罪魁禍首就是蔡英文!


 

卷證分析

2021年3月31日,蔡英文提告三位學者一案僅彭文正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同時收到了起訴書和不起訴書,以2019年9月4日區隔前後犯意)!檢方雖然在2020年曾向英國校方查詢,但其中不願回應的倫敦大學後來已公開表示當年並未發表蔡英文的論文,而願意配合驗證的LSE最後也否認持有任何的口試相關資料,而且只是匆忙查看了一些意外找到的資料就向法務部透露所謂的口試委員名單!此處僅按資料發生的時間排序,並且簡單區分檢方手中的告證、以及相關蒐證和心證,與起訴書中的證據清單略有不同;另可參看「論文門關鍵證據」(14)的細項說明「2020年LSE協助司法調查」的電郵內容,以及《惡官》(1-2)



基本告證


1. 1980年9月19日核發學生簽證的信件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無人簽名,信紙上也無校名等資訊?

2.  LSE學籍卡
— 仍有疑點,無法確認取得學位!
— 在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找出同期生VV的學生檔案中,同樣是無需入學資格考(NO QE)、碩/博士一貫學程在升級後將從入學時起算(retro Oct 80),而且也是直接把M. Phil劃線刪除、寫上PhD,最後並未明確指出授予何種學位

— VV的學籍卡中還顯示,其Supervisor並無博士頭銜,僅在第一學年曾有位博士並列其中!

— 先後的三個論文題目與IALS年刊資料基本相符!
— 1982年11月10日退出學程(withdraw from course),並非轉為完成研究狀態(Completing Research Status,CRS),而且不再有繳費註冊的記錄

3.  1981年3月提出的研究計畫摘要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LSE驗證了其中4頁

4. 1981年7月提出的論文第一部分摘要初稿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LSE驗證了其中4頁

5.  1982年2月11日核准晉升博士生的通知書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
— 與資格審議的開會日期(1月20日、2月17日)搭不上!
— 根據IALS的年刊資料,蔡英文似乎在1983年之前轉入了博士班,但是無法判斷是否取得博士學位。

6.  1982年11月22日准許免於形式上註冊、可繼續撰寫論文的通知書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 此舉有違英國移民法!

7.  1983年1月19日確認最終博士論文題目的通知書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
— 據稱蔡英文是從1982年11月開始審核,最後卻不像VV在12月就通過,而且1月的相關會議就是19日舉行,不太可能當日通知!

8.  1983年6月10日說明10月將進行口試的通知書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 學籍卡上的Date of Entry應是指提交考試報名表,那麼10月口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9.  1984年1月23日核發的口試通過證明
—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 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 蔡英文曾於1983年12月5日寫信到LSE,主動告知自己的外部考官姓名,而這份證明可能就是依其所請而發出!
— 已知的口試委員都缺乏校方的考官任命文件!
— 根據學生檔案,LSE並未掌握函件中所述的論文提交和考試日期!

10.  1984年2月8日倫敦大學核發的學位授予通知書
— 總統府提供的版本上無人簽名,東吳大學提供的版本則有簽名、無陽明山地址,至於起訴狀中的版本既無簽名、也無地址!
— 學位授予通知書是畢業生在繳交論文給學校總圖之後才會提供的,但是並無入館記錄

— 東吳大學在1983/84只取得美國的碩士證書和英國1、2月開立的兩份證明,並無博士證書,而後便在沒有認證之下,讓蔡英文從兼任講師升為兼任副教授


11.  1984年2月LSE院長的恭賀信
— 告狀中指稱此為口試及格後的賀函,時間為2月8日以後!
— 信紙上無校名資訊,院長未簽名、也無精確的發信日期;然而VV檔案上雖然也無校名資訊,但是有簽上院長的姓名縮寫,日期也手寫填上!


12.  1984年3月14日倫敦大學核發的博士學位證書
— 1984年政大核實過的證書上,授予學位的時間為4月;直到1990年,蔡英文依然填寫自己的學位是4月被授予!
— 教育部存檔影本上的大印乃是部徽,未見倫大的鋼印痕跡!
— LSE比對到的證書似為1987年查證學歷時由台灣提供的影本!
— 倫大因為當事人並未授權而拒絕勘驗


13.  1985年10月28日教育部學審會記錄

— 教育部於2019年7月19日主動公開此資料,並附有2019年交付LSE圖書館的個人版論文資料,以及1983年6、12月的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但無自稱博士的內頁論文!

— 會中審議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共103人申請副教授資格審查,審定76人,其中政大有4人通過!
— 根據名單中隱約顯露的其他副教授證書字號,可推測蔡英文的是9811
發還的證件、著作欄位皆為空白

14.  1987年學歷認證的資料
— 根據《呷新聞》2020年自教育部取得的資料,此為考選部要求教育部調查「證件性質、入學資格、修業年限、主修課程及該校立案情形」,而蔡英文並未出示這些前期公文,僅提供英國外館的函詢信件和所附的證書影本、以及倫大P C Kennedy和外館業務組無人具名的回函!
— 1984年首次學歷認證時,Kennedy曾代理簽字,筆跡屬於容易仿冒的類型,此時則言明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在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授予的,並且表示會把來信轉交給LSE,希望對方能提供進一步的協助!
— 公訴檢察官劉承武和一群律師在翻譯Kennedy文件時,紛紛將「論文題目」省略成「論文」!


15.  2015年9月22日倫敦大學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相關證明、以及郵件封套照片
— 目前可見的唯一正本!
— 陳水扁指稱2015年的補發事宜是拜託LSE前院長、上議院議員紀登斯幫忙處理的,並非循一般正常管道!
— 倫敦大學迴避
勘驗!2010年的補發證書影本也未獲得驗證!
— 證書背面的序號並未出現在告證和檢方勘驗後的描述中,而且根據司法卷宗的掃描可發現,證書背面原為空白,「937384」的序號是後來才出現的!

— 倫大的郵件封套上並無收件地址,但有中文「學位証書」四字


16.  2015年出現的大英圖書館EthOS書目
— 在缺乏實體論文的情況下,2009年首次由美國ProQuest學術資料庫建立書目,繼而是2015年的大英圖書館電子論文在線服務系統!
— 大英圖書館與LSE相關人士在2019年試圖替「有學位、無論文」的蔡英文提升印象分數時的通訊記錄已被揭露!


17.  2019年出現的博士論文外觀照和內文節錄
— 照片為兩份首見於總統府記者會桌面、但是無人介紹的平裝本論文,外皮顏色不同,厚薄不一,其中較厚的黃皮書封面文字與國圖版的書名頁相同,較薄的藍皮書封面上似乎無字!
— 2019年提交LSE婦女圖書館的1983年個人副本,以及國內出現的黃皮書和電子版,都無法證明就是當年實際提交的內容;由於缺乏合格論文的校方入館記錄,並無直接證據力!
已知的論文內容與中文期刊內容相仿,每一章的結尾都有單獨的小結,但是整篇論文不見總結,而且四百多頁論文的目錄上僅標示出10個頁碼、兩頁摘要中的專有名詞也多有誤寫,拼字錯誤更是高達數百處,不像是合格的最終版本

18.  2019年8月29日賀德芬公開林環牆獨立報告
— 林環牆親赴倫敦調查,指出論文中的種種問題、以及典藏管理的異常之處!
— 圖書館員紛紛表示並未收到過蔡英文的實體論文!
— 關於補發證書的形式,校方說法前後不一


19.  2019年《政經關不了》節目光碟、以及彭文正臉書貼文數則
— 影片的起迄時間為2019.06.11-2020.01.04,前期重點似為賀德芬。
— 列舉出來的臉書貼文起迄時間為2019.09.12-11.06,評論對象包括LSE、劉鐵錚、總統府發言人、施芳瓏、蔡英玲、以及匿名捐款疑雲,並介紹一位名喚「小英」的外國騙子!


20.  2019年9月4、23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
— 另可參看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影片!
— withdraw from course應該不是指停止繳費選課的退選、而是退學!
— Date of entry通常是指考試報名日期、而非提交論文的時間,兩者之間約有4個月的等待期,以便安排口試委員

— 告證中另有蔡英文2019年的臉書三則:07.09展示證書、08.28決定提告、10.08母校聲明


21.  2019年9月25日有關IALS索引的新聞報導
— 索引前言中特別強調學位授予日期可能不準確,在若干案例中缺乏資訊!
— 針對另一份IALS年刊《當前法律研究主題列表:英國各大學與技術學院攻讀學位的學生進行中之研究主題》進行查驗,可發現其中有博士生最後只取得碩士學位!
— IALS以連續編號收藏的法律論文中並無蔡英文的資料!
— 倫敦大學已公開表示當年沒有發表蔡英文的論文!


22.  2019年10月8日LSE官網聲明
— in the press新聞採集區中與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
— 和施芳瓏一樣地把IALS的全稱寫錯!
— 文中提及的論文移交記錄,似乎不是發生在1984年,而是2011年,並且圖書館也沒有建檔收藏!
— LSE內部議論紛紛,明知多年之後才遞交的個人版本無法證明什麼,卻依然在蔡英文周邊人士的慫恿下,把學術認證轉成公關問題來處理



後續蒐證


1. 1983年5月青輔會、政大之間針對能否優先聘用的往來公文
— 政大於2020年提供給檢方,說明蔡英文在1982年11月退出學程後的規劃!
— 文件1
康乃爾1982年12月10日發出的成績單,時間在withdraw之後一個月!
— 文件2
Michael Elliott 於1983年2月17日發出的證明信函,說明蔡英文近期提交論文後,口試將於春天舉行。根據當年規定的流程推斷,除非是在withdrew之前提交考試報名表,才可能在春季口試,然而學籍卡上的報名日期(Date of entry)欄位上僅有一筆資料:1983年6月
— 文件3
留學生回國服務申請登記表,提到預計5月學程歸回國,而且論文即將發表於國內及美國法學雜誌,但其題目被錯誤翻譯
— 文件4
:青輔會在1983年5月23日的公函中表示,蔡英文預定5月獲博士學位後回國,不過據稱她是6月提交論文
— 文件5
:政大在5月31日回覆:「目前教師已滿額,且無適當課程可資安排。」但是蔡英文自6月起就冠上博士頭銜,於《政大法學評論》連載中文版論文(1983-1986)

2.  東吳大學歷年的存檔證件
— 校方於2019年提供給檢方,並未說明取得證件影本的具體時間點;而檢方
編列頁碼的方式極為混亂,或蓋章、或手寫,也有塗改和缺乏編碼的情形!政大亦提供了相關證件,但多了台大畢業證書、少了倫大的學位授予通知書,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政大清單中僅提到LSE的學位證明而非倫大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此外,檢方卷宗編碼的印泥顏色多有不同
— 文件1:康乃爾大學核發的碩士證書,右側寫有蔡英文的中文名字!
— 文件2:
1984年2月倫大核發的學位授予通知書,但與告證的版本不同!
— 文件3:
1984年3月倫大核發的學位證書,右側寫有蔡英文的中文名字;另有1990年4月由倫大開立的證明文件,右側蓋有蔡英文的私章,寫著「茲證明與原本相符」!
— 文件4:1990年補發的副教授證書!
— 文件5:1991年核發的教授證書

— 其他:教職員服務證明書,乃東吳大學於1993年提供給政大國貿系,而後再由政大轉交給檢方。目前已知,蔡英文是1983年9月1日基於碩士學歷而被起聘為兼任講師,1984年2月16日在沒有正式學歷認證之下升為兼任副教授!此外,東吳在2020年先是以公函的方式向檢方告知蔡英文曾在任教的第一個學期開設「國際融資法」的課程,並透過電話表示並無實際的授課資料可提供

3.
  1984年教育部首次學歷認證的資料
— 教育部於2020年大選前三天主動公開此資料,另於5月1日應檢方之請而被動提供!
— 教育部並未公布1984年6月21日要求外館查證的公文內容,僅出示倫大與外館7月的回覆公函!
— 倫大由P C Kennedy代理簽字,筆跡屬於容易仿冒的類型!外館方面則是無人具名的手寫內簽,而且不是由負責學歷認證的業務組、而是新聞組發文!
— 此為針對「擴大延攬旅外學人回國任教案」而進行的查證,然而根據當年的規則,接受補助者必須「最近連續旅居國外三年以上」、「申請時仍在國外」,然而蔡英文已於1983年返台任教!
— 此時蔡英文還沒有向教育部繳交學位證書,但有提供一份著作,內容不詳!


4.
  1984年教育部、政大之間針對「擴大延攬旅外學人回國任教案」的相關公文
— 政大於2019年提供給檢方,而這些資料也被蔡英文引為數項告證

— 文件1:8月10日,由政大推薦的蔡英文被教育部核定比照副教授級補助,但要求補送博士證書影本,而且其正式任教資格須另案送審。
— 文件2:9月13日,政大提供證書影本。
— 文件3:9月22日,教育部准予備查


5.
  1984年政大內部提聘過程
— 採先聘後審制,校方並無審查權!
— 文件1:9月12日由校長同意的法律系提請新聘教師單上,著作欄位僅填寫三份中文期刊論文題目,職位等別是「客座專任」的副教授!
— 文件2:9月24日教評會記錄,蔡英文直接由校長先行發聘
,其他擬聘者則透過評審委員投票議決:共通過專任副教授10人(著作皆送外審)、兼任副教授4人(其中兩位正等待教授資格審定、一位有研究員聘書)、專任與兼任講師各3人,另有5人因故未通過

6.  1984年9月28日公務人員履歷表
— 在2019年政大清單中重複出現(編號4、 8),卻獨漏
師資聘用過程中更重要的資料:「客座副教授」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後來由教育部釋出的資料顯示,其中填寫的博士論文題目與2019年公布的有所差異,核實過的學位授予時間也非1984年3月,因此有人懷疑檢方抽換證據!
— 公務人員履歷表上缺乏「畢業或領受學位年月」欄位,而且並非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與蔡英文的告證相同,證書欄位蓋有核符之章,但與同日資審表的審查者不同;另一份則沒有核對證書內容!

7.  1984年12月8日政大送審公

校方於2019年提供給檢方的資料與告證相同,內簽中有人手寫補上「博士論文三冊」等字。至於未被採用的正式公文中,「博士論文三冊」幾字上面則蓋有大章,但一般行文教育部這種上級機關,只需蓋職章,不用蓋機關印信,更不會蓋在內文之上
根據教育部最早的說法,「博士論文三冊」似乎是指兩份提早自稱博士的中文期刊文章、再加上博士論文;資審表出土後被發現論文題目竟然只是第二部分的標題,於是蔡英文的律師改口說是依照內文的三個部分而拆成三冊送審
— 另行檢附資審表3份、學經歷證件1冊、相片3張!

8. 1985年學審會前後教育部向政大函覆的公文
— 1985年10月教育部學審會與1984年9月政大教評會的通過名單並無關聯!
— 文件1:1984年12月8日,有人在教育部的簡覆表上手寫補上「著作三冊」等字,並蓋上「准予先行登記另覆」,審查等別是「專任」副教授!
— 文件2:1986年1月15日,教育部告知學審會的審定結果,並核發證書,政大方面共計10人(副教授4人、講師4人、助教2人)


9.  1990年針對補發證書的相關公文
— 蔡英文遺失副教授證書,因此政大、教育部之間在1990年5、6月間有公文往來!
— 補發證書上的字號為9811,日期則是1990年3月26日


10.  1990年政大升等專任教授的相關資料
— 文件1:教師升等提名表

— 文件2: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存在不同版本,其中一份出現「博士論文」名稱的錯誤中譯、以及Leonard Leigh和Michael Elliott兩位「指導教授」的姓名!
— 文件3:1990年7月7日的政大教評會記錄,蔡英文經過著作外審、評委投票,通過後上報教育部!
— 文件4:1990年8月28日的政大送審公文,檢附資審表3份、著作18本!
— 文件5:1990年9月17日的教育部簡覆表,說明「准予付審」,但是除了升等意見書和資審表3份、相片3張之外,似乎沒有收到學經歷證件和著作!
— 文件6:1991年5月8日,教育部告知學審會的審定結果,並核發證書,政大方面共計6人(教授5人、副教授1人)


11.  1991年政大法律系辭職文件
— 文件1:1991年7月18日的辭職信,特別提到曾受劉鐵錚的提攜而進入政大,如今將轉到東吳任教!
— 文件2:1991年8月1日的離職手續單


12. 1992年政大國貿系聘任文件
— 文件1:提請新聘教師單,一式兩份。
— 文件2:系所主管意見表。
— 文件3:提聘簽呈。
— 文件4:蔡英文著作一覽表,所有中文標題皆附上英譯,但是其中並無蔡英文的博士論文!
— 文件5:公務人員履歷表。
— 文件6:政大教評會記錄。
— 文件7:申請延期報到。
— 文件8:2000年5月12日系教評會記錄,
同意改聘為兼任教授。
— 文件9:2000年5月20日請辭簽呈、離職手續單。
— 文件10:2004年5月12日教職員服務證明書


13.  中選會歷年的存檔證件
— 中選會於2020年提供給檢方,包含2010、2012、2016、2020的選舉公報資料,蔡英文皆未登記碩士學歷!
— 2010年9月16日,似乎是因為沒有檢附證明文件,便劃去碩士學歷,並蓋上蔡英文的私章!
— 蔡英文於2010年9月21日才取得台大的學士學位證明書,影本上手寫「與正本相符」,並蓋上私章!
— 據稱是2010年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影本上,也出現了蔡英文的認證私章!正反面還出現「與正本相符」的不同戳記,但是與外館一般的認證章並不相同;最後在9月3日進行文書認證,並未涉及內容的審定!
— 中選會在2011年修改學歷審查辦法:曾於2004年以後參選總統或副總統、以及2008年以後參加各項公職人員選舉者,得免附公報中的學歷證明文件


14.  2020年7月28日英國外館表示,證書以外的所有文件皆與LSE檔案中心的存檔相符

— 告證中提供了LSE檔案中心的網頁資訊。

— 2020年3月,檢察官黃偉應蔡英文一方的調查聲請,要求LSE檔案中心比對她在2019年9月3日向該中心申請取得的影本文件其中包括1987年學歷認證時函附的學位證書影本,並且加入2015年的補發證書;同年11月,法官卓育璇應張惇涵一方請求LSE驗證基本告證,還臨時追問2010年的補發證書!
— LSE法律團隊負責人雖然比對了大部分無法證明是否取得學位的文件
並透露蔡英文的學生檔案共278 頁,其中包括兩位口委姓名。後來資料準確性遭到校方和法院嚴重質疑!
— 倫敦大學並未就證書真偽問題加以回應,原因是缺乏當事人授權



建立心證


1. 台大聘任師資的審查程序資料
— 檢方或許是因為不熟悉當年的聘任狀況而尋找對照組(副教授:賀德芬1981年、彭文正1996年),另外還詳查了三位學者的戶籍資料,但是在入出境資料這項關鍵證據方面,蒐證過程中只查了林環牆,蔡英文的資料則付之闕如!
— 賀德芬似以講師三年以上資歷、並有專門著作而升等副教授,彭文正則是繳交博士證書與成績證明、並將論文送審,而後校方報請教育部正式聘為副教授;蔡英文先於東吳取得兼任教職,繼而擔任政大客座副教授,所占員額和評審單位都是教育部,進入學界三年(1983.09.01-1986.08.01)之後才轉成專任副教授!
— 蔡英文的副教授證書據稱是1986年1月所發,然而業已遺失,於1990年補發;發證日期為3月,但是申請補發與同意核發的公文卻直到5、6月間才出現!

2.  2019年4月22日《政經看民視》停播的相關訊息
— 彭文正於臉書發文怒批蔡英文、陳菊把手伸入媒體,而後節目立刻被無預警停播!
— 針對論文門的質疑都有列舉事證,難以用報復之說來概括


3.  《政經關不了》自2019年5月1日起的收益模式

— 檢方希望得知訂閱、觀看人數,以及收入金額,google台灣分公司則表示相關資料是由美國總公司管理!

廣告分潤、觀眾金援皆屬於正常營利行為,但是節目在2024.01.23-05.20期間被YouTube以「內容聚焦於爭議性話題且可能對觀眾有害」為由,停止其營利功能近四個月!

4.
2020年10月彭文正於偵查庭中不利於己的陳述
— 以反諷的語氣強調自己無法採信對造的說詞,而公開揭露搜證結果確實會影響蔡英文的聲譽!
— 彭文正同時還想挑戰司法為政治服務的生態!

 


版主點評
2019年總統府公布的文件似乎多半是從掌握蔡英文278 頁學生檔案LSE傳來的,只是其中正好缺乏口試相關資料,那麼何以為證呢?那些可疑文件究竟是有人替她偽造文書、掩護幫襯,還是經辦人員對於存檔資料都疏於親筆簽名、蓋章認證才落人話柄?為何直到檢方調查過一輪之後,教育部和移民署才提供更讓人疑竇叢生的關鍵證據?目前府方僅能一再重申「惟有求證校方是唯一且正確的管道」,然而倫敦大學和LSE歷來的若干說詞已出現了嚴重矛盾

 

旁聽筆記

2022年11月30日,由張詠惠法官繼續一人獨審的「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更一審進行第二天的言詞辯論;其背景可參考「論文門訴訟進度(1)蔡英文」一欄的介紹。以下為個人速記的簡要資訊,內容並不完整,僅供讀者略窥一二,難以作為評判依據,仍需以法院筆錄為準!當日場景如下:
法官:張詠惠其下另有書記官、通譯列席。
— 律師
:原告彭文正方有張靜、李震華,被告蔡英文方有連元龍、張日昌,前方各有顯示筆錄的電腦螢幕。
— 旁聽席:
40個席位全部坐滿。民眾必須以個人證件換取旁聽證,另有不少司法記者。
— 牆面螢幕:彭文正利用網路視訊參與,法庭筆錄也呈現其上。


張詠惠:是否準時開庭?彭文正同意視訊規則?全程委外轉譯。

連元龍:教育部和政大回覆北檢公函所附的資料。

張詠惠:繼續言詞辯論。

張靜:(補充書狀)

張詠惠:事實理由相同?

李震華:訴之聲明如前。今天針對博士論文勘驗,提出其本身和其他爭執點。

張詠惠:先加以審視,再整理爭點。目前無共識。

李震華:第一點,母校倫敦大學聲稱遺失。

連元龍:看過卻說沒有。

李震華:後來補的。不爭執事項......

張詠惠:沒有證據要提示?

李震華:證據調查時再說。

張詠惠:證據要不要調查是法官職權。

李震華:誰負舉證責任?不要打迷糊仗。

張詠惠:責任在被告。

連元龍:論文在國圖和LSE,而且LSE和倫大接受數位版。高院二審時提出被證1-28,共40樣證據。要根據證據法則,不是光靠一張嘴巴。

張詠惠:LSE和倫大皆表示有論文。

李震華:2019年6月之後才出土。

張詠惠:是否看過所有證據?

李震華:間接證據不需要討論。沒有簽名和單位抬頭。

(爭執)

張詠惠:沒答應任何事。先讓被告表示,再給你充分說明。

(爭執)

張詠惠:制止李律師發言。

連元龍:提交證11(平裝本論文照片),北檢查證相符。提交被證10(1983年6月由LSE發信,作為申請簽證之用),正本2張,在當年的護照內,保存至今。蔡英文繳交論文後申請簽證,以便口試。在擔任東吳講師後,10月11日發出簽證(被證12:上面蓋有英國入出境的護照章),10月15日離台,10月30日回台。1983年3月本來可以交論文,但是老師要求改題目。提交論文時還沒有向父母師長致謝、以及摘要等4頁,口試後才打字。

張詠惠:(閱後發還)

連元龍:論文第二部分為精華。分成三本。第一部分非常黃。

張詠惠:照相。


連元龍:10月16日入境英國,17日口試,當場告知取得博士,29日離英。使用電動打字機,可以自動對齊,手動打字機則沒辦法。第一部分和目錄、導論分開放,所以紙張顏色有差別。當年只是個小女生,不知日後要當總統。對方言詞誇張,妨害名譽。(曾爆粗口!)

張詠惠:原告請檢視。

連元龍:不能碰觸!提出幾頁已夠。

張靜:
證11照片,外觀為黃色外皮?

連元龍:應聘政大時,因為論文太厚,拆成三本,因此有「博士論文三冊」送教育部,後來還回。影印再影印。

張靜:被證12不爭執。入出境......

連元龍:憑什麼看?(高舉護照,走回座位。)

張詠惠:由書記官翻閱。

李震華:心虛。

張靜:兩張?沒有簽名。

連元龍:LSE的。

李震華:沒有抬頭。為何拿出來的都是不簽名的?

張靜:何時提出有簽名的?

連元龍:何時提出證據是我們的權利。

李震華:內容不一樣:沒抬頭、沒關防、沒住址。

連元龍:就是原本。

張靜:第一次遇到證據不讓律師摸。這裡是否為30年前的紙張?

張詠惠:是否要摸?

張靜:為何對原告如此苛刻?為何要寫兩張?如此調查證據是違法的。

連元龍:被
證10為LSE存檔,蔡英文保留的是與護照一起,之前未提出過。北檢函查證明。

李震華:正本發還?法律規定應留底,可能要做鑑定。

連元龍:不同意。

李震華:回台後又返美?最後父親喚回。

張詠惠:個人臆測之詞?

李震華:資料在2011民主沙龍和《小英便當》裡。證據實在太多。資料造假,其中有時間差。是寄給誰?人在哪裡?未留信封?Date of entry與Entry Form有關;準備提出論文時,先以摘要申請,四個月後再提論文。人繼續待在英國?以美國華僑身分出入境。地檢的查證是假的!是蔡英文提出文件,英國外館的陳詩婷配合。

張靜:陳詩婷將文件交給Kevin Haynes。

張詠惠:證據在哪裡?

李震華:查證單位錯誤;不應向LSE函查,而是倫大。LSE承認無口試資料。檔案中心是校方存放重要人物和重要事項的資料,不可能保留學生資料,而且證書本來就不在LSE。

張詠惠:針對論文本身。論文放在椅子上,不准碰。翻前5張。不要邊講邊看!專心看!

(張、李兩位律師立於一步之外)

張靜:不可能是散頁。封面呢?

連元龍:不必質問我。

張詠惠:不能全部一頁一頁看。

張靜:前5頁無頁次。

張詠惠:先看,再表示。

李震華:確定是1983年交出的?

連元龍:不回答。

李震華:1983還是1984?

張詠惠:用眼睛看!再表示意見就表示不要看。

張靜:看到後面,如何記得?不看內文。可以翻3頁就表示一次意見。

張詠惠:這是我的案件!

連元龍:無需如此。這是1983年6月交出的論文版,10月合格,然後加上4頁,再影印交給學校,而後由學校負責,有佐證文件。變態!沒必要。內容好不好、對不對,不重要。

張詠惠:請書記官標示:盒子外觀.....

連元龍:封面、目錄無頁碼,導論以羅馬數字標示。第一部分有阿拉伯數字的頁碼。有4張是口試後補做的。

(聽眾鼓噪)

張靜:有修正液,1983沒有這個東西。有立可白的頁數要註記,目錄第一頁。

張詠惠:接受質疑,但是應遵守程序。

張靜:不是學術水準的問題。

張詠惠:法院進行勘驗有很多種方式。

李震華:前兩頁顏色不同。

張詠惠:拍照,並就外盒、外觀勘驗。本件自1982開始撰寫,1983年6月提交,年代久遠,有破損、泛黃情形。有4頁顏色不同。第一部分之前無頁碼。

(聽眾:這是手稿,而非論文!)

張詠惠:有多處立可白修正痕跡。

(聽眾: 1952就有立可白!)

張靜:每頁都要拍照。

連元龍:(拿走論文)

李震華:應該勘驗裝訂好的那本。反對將論文拿走。

張詠惠:一部分一部分地提示勘驗結果。感謝文未編碼。

李震華:應該一頁一頁處理。

張詠惠:目錄未編頁碼,導論以羅馬數字標示。

李震華:會要求補充勘驗。1983還是學生,博士論文應該是1984才對。LSE的資料原寫為1984,後來改成1983,而國圖仍寫為1984。第一頁的學校名稱有塗改。

張詠惠:限制發表意見的時間,三分鐘。

李震華:我們認為,感謝頁是在2015年之後補上的。指導教授少一個t。論文是給他人打字的。

連元龍:反對。有自己打,也有別人打。

李震華:摘要為兩邊對齊,已查證當時的打字機無法做到。一個博士生口試沒有摘要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在口試後提交。目錄沒有列上導論。篇名頁無編碼,最後的建議也無頁碼。

張詠惠:均為單面打字,背面,拍照。只說內容諸多不合理之處即可,或用書狀補充。

李震華:目錄的小節未標明頁碼。目錄和內文標題有11處不同。

連元龍:既然是討論的對象,就代表論文真實存在。

張詠惠:時間到,禁止繼續發言。請坐,等一下再補充。

張靜:博士論文不可能是散裝。除非裝訂成冊,否則就是草稿,並非審查合格的版本。仍堅持勘驗,因為不合理,利用證11(平裝本論文照片)唬弄,但是這份草稿無封面,與今日提出的證11不相符。

張詠惠:證11不是勘驗物品。

張靜:還沒講完!應勘驗印有版權頁的。草稿無編號,即非正式論文,除非未通過。應有藍皮。

李震華:(提交資料)

張詠惠:送交圖書館的那本?

張靜:這是還沒口試的草稿。

連元龍:依學校要求提交。

李震華:是否沒留下任何一本裝訂好的?

連元龍:送出就不留。

張詠惠:原告意見?

彭文正:大家都沒寫過博士論文,請看影片再討論。

張詠惠:尚未提出。原告申請成為證據,勘驗光碟?共3個檔案。

彭文正:勘驗完第一個光碟即表示意見。(Jose Enrique Molina Vega:藍皮、防偽線、版權頁、編號、單頁;無需白手套,非左右對齊,無立可白)

張詠惠:做完筆錄再表示意見。影片2分20秒。

張靜:防偽線?

彭文正:按照連律師的邏輯,Molina Vega的論文應拆成5本。今日勘驗的不是經過評估認證的版本。口試時應有兩份精裝、一份平裝。自己的也搞丟?送政大三册論文,每個值0.5個博士,所以是1.5個博士?第一點,不要拿孩子來證明有結婚證書,這只是筆記整理。不能拿包尿布的照片說像金城武。究竟是1983還是1984,應有精準的時間,見「訴之聲明」。第二點,1984年12月7日政大資審表上的博士論文題目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與此不同。

李震華:補充勘驗草稿。

張詠惠:目的和關聯性?

李震華:至少10個標題前後不同。

彭文正:到底是勘驗什麼?年份和題目都不對。

李震華:應勘驗被證11。

張詠惠:如果還沒有提出證據,可能有逾期提出的問題。還有兩個光碟檔案?

彭文正:暫時不放。

張詠惠:被告陳述年份和題目。

連元龍:1983年6月提交,申請口試,選定審核的口委,10月口試,15日出境,16日到英國,應該是17日口試,當場獲得恭喜,加謝詞和摘要,複印後交給學校。時間是17-28之間,29離境。這是原本。

張詠惠:原告有無證據要提出?

彭文正:原告證8(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蔡英文在1984年9月28日親筆所寫的題目不同。

李震華:教育部是在8月1日起聘,9月28日才填資料。第二部分實際上有4、5萬字,但是填寫為10萬字,是不是今日所見的版本?雖然核符,畢業時間卻是1984年4月。

張靜:還有寫成1984年5月的。

李震華:證12(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圖5):政大送審「資審履歷表三份」,是否退還?賀德芬向教育部查詢,有保留資審表和證書,8頁資料不見了,應調查證據。「證件一冊」,不只一張。

張詠惠:有無新證據?

李震華:依學程規則,要有三份裝訂好的論文,內容也要修改好。2019總統府記者會資料,原證4第21頁。後續行政程序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學校才會頒發博士畢業證書。

彭文正:請問連律師,是否在1983年10月17-28日提交這一份證據?我要提出證物。先問:365頁Part Three, ChapterⅡ的一個腳註未註明年份(Barcelo, J.J......."The Injury-Only test and Actionable Subsidies", to be published),其實是Barcelo在1984年6月發表的文章。此外還有Part Three, ChapterⅡ第4個腳註未註明年份,實為1991年的參考文獻。

張詠惠:可利用傳真提出證據。

彭文正:不要結案。要不要傳證人?

張靜:今天的準備一狀提出原證4-29,有26份證據。證12:1984年12月8日所謂的「博士論文三册」,應是指中文期刊2份、博士論文1份,連律師卻說是上中下三册。證15:1983年5月的「留學生回國服務申請登記表」上則顯示就讀LSE的起迄時間為「69.10-72.5」,也就是1983年5月取得博士學位回台,然而此時尚未提交論文。傳三人:寫親筆信的劉鐵錚、國圖館長曾淑賢、高教司長朱俊彰,後者掌握所有的封存資料。今日未提出黑皮書,不知是否相符。聲請調查幾十個證物。

張詠惠:被告意見?

連元龍:未申請調查證據。反對!證人及證據與「訴之聲明」有無關聯性,乃後來的事。

張靜:不同意!劉鐵錚在2019年9月21日表示,蔡英文在1983春夏之際表示已開始撰寫,1984年6、7月間看過論文,後來題目竟然改變。應計算字數。畢業時間有5、6個版本。口委兩人,一是指導教授、另一人也是LSE的老師,然而應有外部委員。

張詠惠:書狀上有寫。

張靜:是言詞辯論主義,而非書面主義!

張詠惠:有瑕疵存在,與論文存不存在的關聯性甚低,不再勘驗。不進行爭點整理。原告結辯。

李震華:被打斷,還要提出證據。

張詠惠:時間已過。最後一次?

張靜:證據那麼多。拒絕辯論!

張詠惠:請連律師準備。

彭文正:追求事情真相。要給我說話機會。兩天都爆粗口的連律師應該當庭道歉。除了題目前後不一,論文寫作的時間也有問題,能出現1984、1991的註釋嗎?Barceló有寫信給人。如果法官傳證人,會留名青史。無論文即無學位。小小惡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後法官拿的是生鏽天平。

連元龍:本人毫無指涉原告名譽之事,相關言詞純是依據證據及事實、法律,並無不當。

張靜:是否我也可以爆粗口?

李震華:三個證據:被證25(東京找到的1985年IALS索引),有題目。Michael Elliott僅是大學畢業。題目須由大學同意,題目修改同意書。被證9是偽造的,無原本,僅拿出證10。1980的題目是「沒有關稅貿易障礙的法律」,僅是研究報告。1981年3月又改題目。2011「小英便當」的題目是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for Domestic Market.。

法官:限時5分鐘。

張靜:言詞辯論主義!

張詠惠:民事案件。

張靜:公開審理。

李震華:昨天才提書面。我還有話要說。

張詠惠:言詞辯論終結後不予審酌。

張靜:(拍桌)

張詠惠:結束言詞辯論,下次宣判。

張靜:(拍桌怒斥)

 


版主點評
缺乏對造的實際參與,算不上正式勘驗
;高舉護照不讓人看,更是盡顯心虛!最可惜的是,此時倫大已公開表示當年既無師長繳回審閱本、也未發表合格論文,如果法官能夠提供更多言詞辯論的時間,也許一般民眾都能藉此機會聽到這個訊息。此外,就算1987年倫大曾指出蔡英文取得學位,卻只敢就「論文題目」背書,違背了「有論文才有學位」的前提;同一年,突然有學生引用論文、也出現了英文摘要,僅能說明她有所補強。2019年LSE的內部電郵也顯示,即使有裝訂好的黑皮書,仍無法證明這就是當年實際提交的內容。至於法官最後利用蔡英文一造提供的多項文件進行推理,如今UK Watchdog也一一舉出其中不合理之處,值得大家關注。

 

(資料持續整理修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