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1

初步調查結果(10)司法調查



事件發展:司法調查


10-a 2019年10月18日,彭文正
<註1>與林環牆於倫敦召開國際記者會,將此論文門事件正式帶向國際(!!!),並與英國方面的律師進行接觸。彭文正後來還表示,自己將對總統提出民、刑事訴訟,而蔡英文可能觸犯了學位授予法、公務人員服務法、選罷法,以及公文書登載不實、偽造文書、貪瀆、詐欺、圖利等罪。

<註1>《紐約時報》在有關台灣總統大選的報導文章中
有一段對彭文正的專訪。表示不擔心會被抹黑為假新聞,因為大部分的人民不會那麼愚蠢;在新聞、假新聞相互競爭之下,真相終會大白。


(*以下皆為新增資料,另可參看本部落格「論文門訴訟進度」)


10-b 律師童文薰針對三位學者被告妨礙名譽的官司,在
2020年1月6日至10日的網路節目中模擬法庭研判各項證據,認為總統府至今公布的物證中,影本、未簽名文件、事後補送的論文皆無法律證據力;人證方面則要看對方是否改變說法。



10-c
總統無豁免權的民事訴訟方面,一審法官張詠惠雖曾行文要求被告蔡英文回應,但是尚未收到答覆便於2020年1月15日直接駁回彭文正「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註2>;高等法院則基於未經言詞辯論、也沒有闡明可否提起他訴的初審程序有重大瑕疵,於2021年1月20日當庭宣判發回重審,然而更一審又回到法官張詠惠手中,引發了應否迴避的爭議。此外,法院雖認同此案為「特殊重大矚目案件」,但是並沒有考慮改由三位法官承審。最後,仍未善盡相關闡明義務<註3>的法官張詠惠並未確實勘驗護照、論文一頁頁原稿和兩份厚薄不同的平裝本等物證,也沒有針對證據力進行爭點整理,即宣告辯論終結,原告律師則拍桌抗議未按承諾予以充分說明的機會。2022年12月23日,張詠惠法官將論文不存在的問題歸咎為圖書館保存不當,並且仍以對原告無法律利益可言的理由判彭文正敗訴。基於英國校方業已指出當年的論文並未被發表,彭再次提出上訴。

<註2>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確認證書真偽或為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亦同。」換句話說,法官認為依法不能確認單純的事實、而且此事對原告並無利害關係可言,卻忽略三位學者被總統提告正是從質疑其1984年合格的博士論文不存在開始。如今,倫敦大學已公開承認當年蔡英文的論文並沒有被發表


<註3>
民事訴訟法第247條還規定:「前項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以原告不能提起他訴訟者為限。」、「如得利用同一訴訟程序提起他訴訟者,審判長應闡明之。」但是法官當庭藉口無法指導如何打贏官司,僅利用判決書交代。



10-d 賀德芬也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要求公開蔡英文當年的送審資料,但2020年1月17日被駁回<註4>。由於有適法性的問題,賀德芬繼續上告高等行政法院,目前教育部委任律師已改口辯稱當初保密的只是審查委員名單,其實許多資料並未封存,如履歷表和學位證明在蔡英文同意之下便可以提供給賀德芬——雖然法官最後沒有傳喚政大校長來驗證教育部是否已公開所有公文,但是當年政大校方核實過的資審履歷表已證明蔡英文在1984年親自填寫的博士論文題目與2019年公布的不同。最後,法官仍判賀德芬敗訴,而賀則是提出上訴,但遭駁回。

<註4>
教育部根據的法條有二: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學校與本部審查過程、審查人及審查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以維持審查之公正性。」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政府資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



10-e
由於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彭文正目前在刑事訴訟方面僅反控蔡英文誣告<註5>,並提告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誹謗。2020年5月29日,張惇涵一案開庭,被告表示當初的新聞稿是自行撰寫的合理評論,未與他人討論,也不需要總統同意;法官卓育璇則提醒不要隨便扛責,並強調查證應以正本為準;原告方面也聲請函調英國校方和教育部的相關資料。張惇涵後來於陳述狀中指出,並未同意詢問倫敦大學或政經學院<註6>,而且只能提供蔡英文2015年的畢業證書正本當庭勘驗,其他學歷證明文件仍為府方簡報中的影本。而後出現了承審法官數度易手的情況,但已由獨任審判、速審速結的簡易庭改為可打到三審的合議庭;不過,因為準備程序庭是否完備之爭,近兩年無庭期安排;重新開庭之後,又針對視訊聽審權繼續爭執。

<註5>
彭文正的反控誣告後來與總統提告三位學者一案併案處理;2021年3月31日,檢察官黃偉在蔡英文提告一年半之後,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而林環牆、賀德芬皆獲不起訴處分。

<註6>法官卓育璇於2020年8月底收下彭文正函詢倫敦大學的問題,而張惇涵一方也於11月間決定請求LSE認證相關文件。駐英代表處的相關人員於11月底將質疑的問題
同時寄給倫敦大學和LSE,然而前者並無回應,部分則由LSE代答,其中包括可疑的口試委員名單。2021年初,卓育璇法官請育嬰假,改由他人承辦本案。



10
-f 在英國方面,美國獨立撰稿人麥可•理查森(Michael Richardson)由於倫敦大學拒絕回答蔡英文爭議論文的相關問題,轉而向英國資訊委員會(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ICO)投訴,但ICO同樣表示揭露口試委員姓名有違個資法,而且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或困擾。
理查森繼續向英國行政法院提告後,依然被判定沒有必要公布蔡英文的相關資訊,但是他和眾多人士仍依據《資訊自由法》從各種管道進行追查。目前可知,早期僅掌握各學院畢業生姓名、論文題目、學位授予日期的倫敦大學,原本聲稱持有蔡英文的審查報告、版權提交表等資料,判斷論文是在圖書館遭到遺失或錯置<註7>,而後則改口承認當年因為缺乏口試委員交還的審閱本,沒有發表蔡英文的論文;至於號稱擁有蔡英文278頁學生檔案的LSE,先是提供若干無人簽名的文件透露不合常理的口試日期考官身分,後來卻否認持有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口試委員姓名與審查報告等資料,並且被英國行政法院判定所謂的口試委員名單並未被確實查證<註8>

<註7>童文薰律師認為,這些資料都無法無法證明取得學位,除非將修改好的合格論文送交圖書館,而倫敦大學的說詞並無法解釋為何總圖、IALS、LSE圖書館的三本論文盡皆失蹤!審理其他相關案件的一位法官也基於缺乏蔡英文論文的入館紀錄和微縮膠卷,表示不認同圖書館丟失的說法


<註8>當時LSE法律團隊負責人匆忙查看了一些意外找到的資料,如今發現所謂的口試委員,一位是早在論文題目尚未被獲准之前寫下「我與一位共同考官」等語,另一位更是找不到相關記錄,而蔡英文曾在1990年稱這兩人是她的指導教授——至於校外口試委員的名字則是出自蔡總統的一封信。因此,彭文正等人懷疑是蔡英文提供資料,再由特定人士協助串供。



10-g
在蔡英文提告三位學者超過一年以後,檢察官黃偉於2020年10月14日首次召開偵查庭<註9>,美籍被告林環牆未接獲傳票,賀德芬拒絕出席庭訊以示抗議,僅彭文正前往北檢進行答辯。2021年3月31日,林環牆、賀德芬皆獲不起訴處分,僅彭文正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5月4日首次召開刑事庭,彭文正拒絕認罪,並申請法庭直播。而後彭文正於6月9日陪伴未成年子女赴美就學,未出席10月20日的準備程序庭,並透過律師聲明,將會放棄言論自由的抗辯,但基於跟監威脅的白色恐怖、集中隔離的防疫政策<註10>而決定暫不回國;檢察官劉承武當庭要求應加以拘提、甚至通緝,法院則於11月19日決定直接通緝彭文正<註11>,中斷了包括傳訊證人蔡英文的司法調查程序。

<註9>黃偉曾應蔡英文一造的調查聲請,於2020年3月24日要求向LSE檔案中心確認她在2019年9月3日向此單位申請取得的影本文件,然而其中大多無人簽名、無法律效力。接受指令的駐外人員除了在疫情封城期間嘗試親自向LSE單位主管出示文件而引人側目之外,最後也未成功就證書問題讓倫敦大學進行勘驗。


<註10>
6月27日之後,入境者被禁止居家檢疫,改由疫情指揮中心分派入住地點,然而防疫旅館屢傳火警,甚至在彰化釀成4人死亡


<註11>
2022年10月20日,,彭文正的護照於換證時被註銷,國際間的自由通行權利遭到剝奪。


10-h
特別值得住意的是,檢察官黃偉雖已找出蔡英文1984年關鍵的一份履歷表
,但是因為偵查不公開而遲遲無法讓它面世,也沒有仔細釐清其中疑點<註12>;彭文正一方提出的重要書狀,僅出現在不起訴的誣告卷宗內,因此沒有移交給後續接案的司法官,容易讓人產生較不客觀的心證;而且卷證內出現林環牆近20年的入出境資料,卻沒有查證蔡英文求學階段的入出境時間。2021年7月,地檢署再度駁回保全蔡英文姊妹入出境資料的聲請,待發現無法直接利用法院內部資訊系統查到1988年以前的資料,才正式申請調閱;數週後,入出境管理局僅以打字公函回覆兩人在口試前一天離台,並未提供完整的系統表單。然而就算蔡英文在當年沒有直航班機的條件下未出現時差問題而影響發揮<註13>,卻如何能在旅遊期間替國內報紙撰寫即時評論<註14>?另外,根據移民署2021年9月再次提供給法院的資料,蔡英文在1983年6月30日從「美國」返台,並於「再出境申請書」上表明近期將前往「美國」<註15>

<註12>政大在1984年向教育部遞交了三份蔡英文的履歷表,內容略有不同。在檢察官黃偉的物證清單中,僅說明「告訴人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證明告訴人於73年間獲政大聘任教職時,其法學博士學位證書已審核無誤之事實」,卻未提及蔡英文親自填寫的畢業月份與2019年公布的證書資料不同;而且其中一份履歷表雖寫明「博士論文」題目,事實上僅是章節標題。

<註13>蔡英文的律師後來在書狀中改口辯稱其口試日期為1983年10月17日,而非LSE透露的16日星期天。


<註
14>蔡英文在1983年10月20日刊登於《聯合報》的專文中提到當日新聞:「行政院院會今天決定討論有關平衡稅與反傾銷稅」。

<註
15>童文薰推測,蔡英文應該是在withdraw之後便前往美國準備律師資格考,而且不只考了一次



10-i
由於事態漸明,彭文正於2023年先逐步向協助蔡英文掩飾的公務員提出民事訴訟,其中還包括2020年將不實口委訊息提供給台灣司法單位的LSE法律團隊負責人Kevin Haynes(凱文•海恩斯)
一審法官認為執行校方業務的被告於台灣並無住所,而且傳譯甚為不便,也無法強制執行判決,因此放棄行使管轄權;不過,目前已被高院基於不同的法律見解而裁定發回更審<註16>。至於2021年黃偉起訴書中指稱彭文正「挾怨報復」等語的妨害名譽部分,法官將國賠法第13條的訴訟成立要件「類推適用」於民事求償<註17>,認為被告檢察官尚未被有罪判決確定,於是直接駁回聲請;有關湮滅證據的部分,雖然法官並未按照黃偉答辯狀中的要求而直接根據先前判例來駁回,但是黃偉一造無人出庭,法官也不調卷,兩度停止訴訟之後仍以未經刑事審定而判原告敗訴

<註16>關於涉外民事訴訟之司法管轄權,法律雖無明文規定,但根據歷年判例,實施侵權的行為地及結果發生地,其法院皆有管轄權。由於海恩斯是交付文書給駐英代表處,彭文正又是遭到台灣司法機關的起訴與通緝,高院合議庭認定我國具有管轄權,而且外國人士可以委任律師在台訴訟,並由外館協助證據調查,加上英國亦能執行台灣法院的判決,並無侵害被告訴訟權利的問題。

<註17>國賠法第13條規定:「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適用本法規定。」然而公法與私法之間不得任意援引,況且憲法第24條明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足見民事求償與國賠可各自獨立,如此類推適用將嚴重限縮民事求償的可能,違背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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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

10-a
—    2019.10.18,政經關不了(YT)
—    2019.10.18,《自由》:彭文正、林環牆倫敦開記者會 對小英論文再拋6問題
—    2019.12.04,政經關不了(YT)
—    2019.12.05,《風傳媒》:論文門延燒》正式提告蔡英文!彭文正:民、刑事齊發,就看蔡是否出庭
—    註1:2019.01.06,《The New York Times》:Awash in Disinformation Before Vote, Taiwan Points Finger at China / 2019.01.07,《紐約時報中文網》:台灣擔憂中國散布虛假信息影響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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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6-10,童溫層(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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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司法院:109年度上字第278號彭文正請求確認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事件新聞稿
—    2021.04.16 / 2022.06.10,政經關不了(YT)
—    2022.11.29 / 11.30 / 12.23論文門開箱(YT)
—    2022.12.10 / 12.17 / 12.25,政經關不了(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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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WhatDoTheyKnow」網站資料 https://www.whatdotheyknow.com/request/the_publication_date_of_tsai_ing#incoming-1949227
—    註2:同上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0.01.16/2022.01.13,政經關不了(YT)
—    註3: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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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林環牆(FB):是誰讓教育部膽敢公然違法封存蔡英文人事檔案至2049年12月31日
—    2021.01.13 / 03.03,政經關不了(YT)

—    2021.04.22,《中時》:賀德芬批教育部打迷糊仗
—    2021.03.18,《風傳媒》:「論文門」台灣、英國5庭齊發 彭文正:教育部改口,不封存蔡英文升等資料了

—    2021.08.26 / 11.05,政經關不了(YT
—    2023.10.19,《聯合》: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為了查蔡英文論文告教育部 最終訴訟結果曝光!

—    註4: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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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9,《台灣英文新聞》:蔡英文論文門》彭文正怒告誹謗台北開庭 法官勸總統府發言人勿一肩扛責
—    2020.08.20 / 09.05,政經關不了(YT)

—    2021.03.18,司法院:本院108年度自字第128號妨害名譽案件更換法官澄清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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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政經關不了(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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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 06.07,政經關不了(YT)
—    註5:2021.03.31,《中時》:【論文案偵結】假博士爭議 蔡英文遭彭文正控誣告獲不起訴
—    註6:2020.10.05 / 2021.04.17 / 2022.07.23,政經關不了(YT)/ 2021.03.18,論文門訟戰突換法官!彭文正驚「晴天霹靂」:竟有國際級待遇 / 2021.03.18,司法院:本院108年度自字第128號妨害名譽案件更換法官澄清新聞稿
10-f
—    理查森報告(Richardson Reports)
https://richardsonreports.wordpress.com/author/richardsonreports/
—    林環牆(FB)
https://www.facebook.com/hwanc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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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中時》:英專責機關回論文門:揭露口委名單會造成蔡英文「傷害與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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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上報》:「論文門」重大突破 英法院判:須公開蔡英文博士論文口試委員名單
—    2021.03.27,《中時》:蔡英文論文門最新進展?英國ICO終於回應

—    2021.09.23 / 10.28 / 11.17 / 11.28 / 12.23,政經關不了(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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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反駁「論文門」指控 蔡英文的律師說話了
—    註7:2021.12.01,《童溫層》(YT)/ 2021.12.20,政經關不了(YT)/
2022年1月11日「WhatDoTheyKnow」網站資料https://www.whatdotheyknow.com/request/the_publication_date_of_tsai_ing#incoming-194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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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8:2022.06.22-24,政經關不了(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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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4,《風傳媒》:蔡英文論文案3被告控法院「不開庭、不調查」 賀德芬:1年來背著罪人之名
—    2020.10.14,《風傳媒》:蔡英文論文案北檢傳喚2學者 彭文正請檢座求處死刑、賀德芬拒出席
—    2021.03.31,《蘋果》:【彭文正起訴】北檢6文件認證蔡英文博士學位係金ㄟ 理由曝光
—    2021.04.03,《風傳媒》:蔡英文論文門》檢提16項證據反擊 賀德芬轟:共犯結構提出的、早被民間打臉
—    2021.05.04,《中時》:彭文正酸蔡英文「543」 反要蔡認罪誣告
—    2021.05.04,《自由》:彭文正誹謗蔡英文假學歷案聲請法庭直播 北院︰無法規依據

—    2021.10.20,政經關不了(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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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6:全國法規資料庫「最高法院民事判例」:56年台抗字第369號 / 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台北地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77號民事裁定、台灣高院113 年度抗字第18號民事裁定
—    註17:2021.12.22,《風傳媒》:【李震華/專文】國賠法13條不是司法官特權免責的金鐘罩?

(關於2020年LSE兩次的協同調查內容,可參看 https://is-tsai-1984-dr.blogspot.com/2022/07/2020l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