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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評論 (論文門,要真相:求而不得?偽造文書?各方護航?) / 論文門簡表 / 投書1:總統府 / 投書2:法院 / 起訴資料
資料評論:論文門,要真相
※ 於蔡英文總統下台前夕,本人重新梳理四年多來針對論文門而收集彙整的各方資訊、以及翻譯出來的相關事證,深覺種種跡象皆顯示,我們面對的可能是歷年來教育機構提供特權或漏洞、讓心存僥倖者鑽營成功的驚人案例。以下將就至今出土的直接、間接證據進行案情推敲,但因資料或真或假、也非盡數釋出,判斷上頗有難度,所以仍會對當事人保有一定的信任度,同時也會指出質疑者的可能盲點。文中不乏推測之語,請讀者廣泛求證;如若出現更為可信的資料,也將隨時有所修正。(附註網址的後方會提示影片的時間點或資料頁數、條項等資訊,以利查找。)
求而不得?
早在2019年之前,蔡英文的國外求學過程已出現數名人證,第一位就是早在2016年就在台灣記者面前秀出1978、1979兩本同學錄的美國恩師John Barceló*,但當時似乎沒有人注意到LLM學程通常僅需一學年。根據康乃爾的成績單**,蔡英文除了必須上英文課,第一學年修了商事法、國際貿易法、票據法、著作權及專利法、英美普通法的發展、不公平貿易行為,期間發生了與美斷交的大事,而後她又在下一個學年繼續修反托拉斯法和海事法的學分;這些課程後來都成為所謂「專家」的養分。我們不清楚她第二年的課餘時間是在努力研讀課堂筆記和相關書籍來準備攻讀博士學位,還是打算參加美國的律師考試,總之,Barceló口中「非常渴望成功、而且有決心要成功」的蔡英文於1980年轉到英國LSE就讀,直到1987年才以康乃爾碩士的身分登錄為紐約州律師***。後來她雖然在論文感謝頁中向這位早期恩師致意,卻顯然沒有相贈論文。至於2019年的「賜死」之舉,也許是她潛意識中不希望有人再去煩擾這位老師。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58ROfABcOs〔32:50〕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UcNjcHjJOg〔55:57〕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rBo6uFQpQM〔18:35〕
第二位證人是在英國LSE結識的朋友賴幸媛。她只比蔡英文晚一年入學,卻在2008年向媒體表示蔡英文比她「早到英國三年」*,快畢業了,正在寫博士論文**;這或許是賴幸媛記憶混淆,但也可能是蔡英文不想提起往事。不過,入學後便著手撰寫畢業論文一事或許不假,因為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在2023年公布的LSE同期生VV檔案***顯示,即使尚未升博士班、最終題目也還沒確定,就需要說明當下的論文撰寫比例和估計未來的提交日期。VV用了三年完成博/碩士一貫學程、取得博士學位,這符合倫敦大學希望學生在至少兩年的學程結束後、於一年之內報名論文口試的修業規定****。此種制度特色無法用其他歐美大學或現今台灣制度下的個人經驗來評判*****。
* https://news.ifeng.com/taiwan/1/200805/0509_351_530961_1.shtml
** https://news.ifeng.com/taiwan/1/200810/1028_351_849948.shtml
*** https://richardsonreport.com/wp-content/uploads/2023/08/V-V-file.pdf〔21、31、27、13〕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1.html〔8〕
*****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727/4063233
蔡英文與賴幸媛當時私交甚篤,甚至同住過一段時間。原本賴幸媛說是1982年對方特地過來照顧受傷的自己*,後來在2019年又向媒體指出,蔡英文交出博士論文後曾搬來她的倫敦宿舍同住,口試通過後還一起去餐廳慶祝,甚至相贈一台用過的高檔電動打字機**。不過,賴幸媛在訪談中提到自己是1983年9月搬離倫敦,而蔡英文據稱是在6月底返國,然後待到10月中旬;對於其中的矛盾,兩人都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 https://news.ifeng.com/taiwan/1/200810/1028_351_849948.shtml
**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7433
第三位證人是同父同母的蔡英玲。2011年,蔡英文在自傳圖說中表示:「博士論文口試,姐姐特地飛來英國陪我。」後來被人指出照片的時間、地點全然不符,竟不是另尋正確的照片放入電子書,而是直接改了圖說*。蔡英玲本人則是在2019年挺身而出,說妹妹當年嘗試每天寫3到5頁,兩人還於考試後留在英國開心玩了兩個星期**。根據移民署製表,兩姐妹都是在1983年10月15日出境、30號返台***,但是蔡英文在頒發證書之前沒有再回英國,代表她很可能是在這兩週內交出論文;如果師長認為只需花點時間微調,她可能就只是趕緊打字補上感謝頁和論文摘要****,再手寫修改數字,不想花時間找出其他幾百個錯誤。先不論兩人是否以遊玩為主要目的,以及10月20日是如何在千里之外針對當天時事投稿國內報社*****,至少此時才補上論文摘要就不合規矩,因為根據當年的修業規定,早在提交考試報名表時就應該提供摘要******。而且,口試委員一定會留意到四百多頁論文的目錄上僅標示出10個頁碼、兩頁摘要中的專有名詞也多有誤寫,甚至還會發現自己的名字在引註時被寫錯*******,難道他們對外國學生的論文品質真的那麼寬容嗎?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uqWwwKi1DA〔3:1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E11S91JHsI〔19:19〕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kS4cyI5II〔1:00:02〕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pIQTNxWU3w〔1:04:56〕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8SdYqAfc6E〔5:09〕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1.html〔11、9〕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0/08/blog-post.html
另外,我們再聽聽蔡英文自己的離譜證詞。在2011年首度想要競選總統時,她在一群年輕學子面前夸夸其談:「那個律師就說妳的經濟部分寫得不錯,那個經濟學家說我法律的部分寫得不錯。這個大概是有史以來倫敦政經學院最令人驚奇的博士論文考試,最後他們決定給我1.5個學位!」*結果聽眾一片譁然。就算她口中的考官確實存在,學術界中真正的讚美也應是從學有專精者的口中道出,而不是靠著「隔行如隔山」的外行來誇獎;至於1.5個學位之說,恐怕是蔡英文不明自己的研究領域有所侷限、反而擴大解釋的無知之舉。而且倫敦大學已在2022年初明確表示不會頒授1.5個學位**。因此,蔡英文提到想把論文燒掉、以及父親後來終於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找到她時***,心中未嘗沒有一絲酸楚。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xDEisWkTUk〔0:37〕
** https://www.whatdotheyknow.com/request/excuse_me_ask_a_questionis_it_po_2#incoming-1951646〔14 January 2022〕
*** https://www.books.com.tw/web/sys_serialtext/?item=0010522519&page=2〔11〕
偽造文書?
除了許多證詞難以讓人信服,若干書面證據的可信度也不足。尤其是檢察官黃偉只找出林環牆的入出境紀錄,蔡英文的相關資料則付之闕如*,直到法官接手之後才費盡周折討要出來**。一份影印品質奇差、填表時間不明的出境申請書於2022年現身,境管戳章的年份似為1983年,海外親友欄寫著賴幸媛的名字,預定出境的日期卻是「1978年10月15日」***!10月15日趕赴英國考場之說可能根源於此,但是27歲時的蔡英文會那麼離譜地寫錯年份嗎?而且10月16於週日口試是極其荒謬的;就算自行改口為17日****,也沒有獲得校方證實。另一張似乎是僑胞和留學生共用的再出境申請書*****同樣出現時空錯亂的情形:境管戳章為1983年6月30日(移民署另行製表:從舊金山搭機回台******),填寫時間則寫成1984年,並計畫在「1981年8月」返美*******!入出境都與英國無關,搞不好是在那兒準備律師考試。此外,移民署於2021年8月和10月以不同表單形式提供的兩份入出境紀錄(時間皆為1982.11.11-1984.3.31)裡,有一份竟缺乏6月30日返國的資訊********。難保這些物證不是有人奉長官之命偽造文書,卻試圖留下不合常理的蛛絲馬跡!那麼,這些良心未泯的公務員都將是論文門案中潛在的人證。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GHHDLjNWco〔41:36〕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KnH3YAIRY〔6:29〕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348o9wNHdg〔1:3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srINJa9aSc〔10:00〕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fWT6Evp9is〔1:19〕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WAVN22NYHg〔14:00〕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GahdDPcytU〔23:16〕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WAVN22NYHg〔3:52〕
同樣也是蔡英文親筆填寫的還有政大存檔的一些表單。最早的一份是因為她在1982年11月基於「財務困難」而退出學程(withdraw from course)*之後不排除返台教書,便申請了美國那兩年的成績單,並在次年2月間透過電話央請先前的英國導師Michael Elliott寫信代為證明她即將完成學業**,而後自己也填了一張回國服務申請表;這些資料都被檢察官塞在不起訴書的卷宗裡***。不過,此信並無推薦函的性質,從LSE的學籍卡也看不出這對曾接觸過一年多的昔日師生在withdraw前後還有何瓜葛,而且聽說這位取得牛津雙學士的講師業已離職他就****。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則根據當年規定的流程推斷,蔡英文傳達給老師的春季口試計畫必須有個前提,就是得在withdraw這個時間點之前提交考試報名表*****,但是學籍卡上的報名日期(Date of entry)******欄位上僅有一筆資料:1983年6月。同樣讓人不解的是,為何具有博士候選人程度的她無法在申請表上準確中譯不久前才通過的最終論文題目,把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翻成「不公平競爭及國內市場之保護」?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QYUHgA-nLQ〔1: 03:37〕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EEIyVAkLb4〔50:27〕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wGqPDd0tiI〔1:01 :09、1:01 :22〕
****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4148995〔7〕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8/blog-post_1.html〔March 1, 2024〕
****** https://www.whatdotheyknow.com/request/phd_oral_examination_on_the_date#incoming-1635958〔8 September 2020〕
更有甚者,蔡英文在拿到學位證書的半年之後連那六個英文字都記不得了,竟在1984年9月於政大教師資格審查表上將博士論文題目寫成第二部分的標題「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就算蔡英文的律師想要推翻教育部在2019年的說法(送審著作:博士論文一冊+期刊論文兩冊),強調因為嫌論文太厚,便依照內文的三個部分而拆成三冊送審**,但是每一冊的封面上也不該沒有博論的總標題。即使政大人員不明就裡地針對著作蓋下「核符」章,難道也是閉著眼睛就讓「4月」頒發的證書審核過關***?而且蔡英文1990年尋求升等時的資審表上也是寫著相同的學位授予時間****。這是蔡英文的第四份畢業證書嗎?值得懷疑的是,檢察官黃偉為何調不到師資聘用過程中的重要資料?是否真要等彭文正於2021年3月底被提起公訴,蔡英文放鬆了警戒,同意讓教育部向行政法庭釋出相關資料,才讓公務員有機會秉公處理,在6月份釋出這份資審表*****?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9003176-260407?chdtv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yuqczqg_Vg〔54:22〕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3vjkdUJTpE〔1:00 :5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kS4cyI5II〔40:50〕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CEo4m9032U〔37:18〕
不論教育部2021年釋出的那份模糊不清、但能看出倫大校印的「3月」版影本*是否真的就是當年留下來的存檔,負責的公務員在收下「博士論文三冊」這幾個字上面異常蓋有機關印信的政大公文之後確實啟動了學歷驗證程序:在1984年底收到蔡英文的資料之後、以及1985下半年的學術審議委員會之前兩度發函,最後卻被英國外館告知,早就有一份1984年7月的「英代(73)新字第296號」公文已說明查證屬實**。2020年總統大選前三天,教育部終於釋出此公文***,其中不乏疑點,例如:學歷認證應由業務組、而非新聞組負責****,並且倫大回函迅速,由一位名喚P C Kennedy的人代理簽字,筆跡屬於很容易仿冒的類型;特別是,倫大提供的畢業時間、論文題目都與教育部拿到的資審表不同。到了1987年,考選部讓教育部進一步調查蔡英文的「證件性質、入學資格、修業年限、主修課程及該校立案情形」,結果又是P C Kennedy來處理*****,不過這次多透露了一些內情:「其博士學位是在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授予的。」雖然無法知曉當年此事是如何平息下來,但是目前公訴檢察官劉承武和一群律師面對這份文件時,紛紛選擇忽略title這個英文字******。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E7UliBLd0k〔34:51〕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UrF3WOIC0〔41:40〕
***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C2B41B525B5851EF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kS4cyI5II〔2: 02:45〕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2tGMN6UMSA〔1:07 :38〕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SPmyAdqW_Q〔1: 01:49〕
在查證學歷時,教育部向倫大提供了蔡英文的學位證書影本,而P C Kennedy於1987年的回函中表示,已將函詢的信件轉交給LSE。正因如此,蔡英文在2019年向LSE申請而得、2020年又回頭要求認證的便是夾在早年往來函件中的1984年版證書*;校方的法務經理也在台灣官員的示意下,找到知情的檔案室人員,最終確認影本的存在**。不過,既然系出同源,總統府展示的校方存檔***卻與教育部的品質相差甚遠,雖然文字較為清晰,倫大校印卻不復見。至於2010、2015的補發證書,雖然也曾出現在司法調查的提問中,倫大卻以蔡英文並未授權而拒絕發表意見****。姑且不論2010年版的正本是否業已丟失,以及外館驗明影本與正本相符的程序是否符合作業規定、對於假學歷又有何防偽的實質意義*****,甚至2015年的第二次補發證書是否真如陳水扁轉述、是拜託LSE前院長Anthony Giddens幫忙處理的******,目前光憑司法卷宗的掃描檔就能發現有人動過手腳,因為2015年的正本背面原為空白,「937384」的序號是後來才出現的*******。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TBnFfgKh4A〔57:28〕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5.html〔C、D、F、G、H、I、R〕
*** https://zh-tw.facebook.com/presidentialoffice.tw/photos/pcb.2429761177247604/2429760897247632/?type=3&theater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5.html〔J、M、L、Q〕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Ph8QjArZiY〔47: 09〕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dFVWjkuoyg〔25:09〕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Dh0d-dZes〔27:05〕
針對無法證明取得學位的其他種種文件,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利用當年的LSE行事曆上相關會議的日期、以及校規和VV檔案中各項流程所需的時間,在詳細對照後作出了以下推論:1982年碩轉博的通知書與會議時間並不搭,1982 / 83跨年前後的題目審核時間不但過長、通知日期亦不合常理,而6月提交考試報名表、10月口試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此外,根據當年的移民法,校方不該替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無需註冊的證明,其他大學也找不出沒註冊而能考試畢業的特例**。最明顯的是,相較於LSE同期生VV學籍卡最下方的備註欄位標示了博/碩士一貫學程結束後變更為完成研究的狀態(Transferred to CRS)***,蔡英文卻走向withdraw一途。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8/blog-post_1.html〔February 2, 2024、February 9, 2024〕
** 同上〔March 12, 2024、January 24, 2024〕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iYbBfo4qMk〔2:57〕
各方護航?
其實論文門早就破案了!從2019年9月4日總統府臉書上秀出寫著WD(withdraw)的學籍卡開始,只剩各種無知或無恥的說詞,才讓歹戲拖棚。例如發言人也許是在蔡英文的授意下,於9月23日的記者會中把Date of entry說成是提交論文的時間、withdraw from course硬拗為退選*。另外在教育部所屬的部門中,高教司在7月19日首度公開論文資訊時,除了不出示資審表的著作清單外,也不敢提供中文期刊的內頁照片**,因為資審表中顯示蔡英文的修業時間是到1983年10月為止,但在6月的期刊中就使用了博士頭銜***;國圖也未依照個人捐贈的紙本論文應編入一般圖書的常規,而是在9月26日收件之後決定把總統提供的電子檔直接納入「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甚至容許附上兩份無人簽名的佐證資料,卻不要求有著校長簽名的學位證書*****,並且完全忽視林環牆報告中強調大英圖書館的書目是2015年在缺乏實體論文下添加的******。
* https://www.facebook.com/presidentialoffice.tw/videos/603332983534461/〔31:44〕
** 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90774906111B0527&s=47BB42C08A141DA3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xW7FEAeGeE〔35:16〕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IttRLZdw_o〔2: 14:02〕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vJESptrRbg〔1:55:05〕
******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4148995〔26、27〕
LSE的若干高層人士也或是自覺理所當然、或是自知違背良心地在協助著蔡英文,就如曾經爆發的格達費醜聞*,可能混雜了國際政治、利益交換等多重因素。在林環牆調查之初,校方除了確定找不到論文,手上只有LSE行事曆中的畢業生名單;不過,107位裡面,除了一人的學位被註銷之外,只有蔡英文缺乏論文收藏記錄**。根據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在2023年揭露的內部電郵***,似乎只有少數人看過高達278頁的學生檔案,經手的檔案室人員和圖書館諮詢經理吐露了真心話:指導教授的文件和學位證書是有問題的;另有人質疑為何會想到能把口試用的論文版本正式收藏,而且還是2011年才提交的,並承認畢業生名單不算確鑿證據****。後來又有網友找出1985年出版的法律論文索引,然而前言中已說明不見得都有學位授予的資訊*****,書目也非基於IALS的館藏******。可嘆的是,LSE就算知道無法憑藉多年之後才遞交的論文來證明什麼*******,依然利用乍看之下難辨真偽的這些資料來發布官網聲明********。
* https://is-tsai-1984-dr.blogspot.com/2021/10/lseuol.html
**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4148995〔24、25〕
*** https://richardsonreport.com/〔LSE〕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4.html〔V、I、X、L、K〕
***** https://disp.cc/b/HatePolitics/bIXs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kS4cyI5II〔1:35:53〕
*******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9/4.html〔Z〕
******** https://www.lse.ac.uk/News/Latest-news-from-LSE/2019/j-October-2019/LSE-statement-on-PhD-of-Dr-Tsai-Ing-wen
(待續)
論文門簡表
※ 可信度乃是依據所有相關線索來判別(5應無疑慮、4仍有疑點、3無法確認、2可能仍有部分事實、1基於不可靠的學歷、0絕對謊言),僅供參考!
時間 |
事件 |
說明 |
旁證 |
可信度 |
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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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5.26 |
美國LLM碩士 |
一年制讀了兩年! |
未進入Barceló門下! |
4 |
1980.09.19 |
英國簽證通知 |
簽名?信紙? |
賴幸媛:1978抵英? |
4 |
1980.10 |
碩/博士學程 |
年老名師主持面談? |
VV檔案 |
4 |
1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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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2前 |
題目A |
開始準備博士論文! |
IALS年刊索引 |
4 |
1981.03 |
提研究計畫 |
指導老師Lazar非博士! |
講師?研究貿易法 |
4 |
1981.07 |
交題目B初稿 |
指導老師Elliott雙學士! |
講師!研究行政法! |
4 |
1981.10 |
亨利‧魯斯獎學金 |
蔣宋美齡推薦? |
未向基金會致謝! |
3 |
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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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02.11 |
升博士班通知 |
未開審定會議? |
IALS年刊索引 |
2 |
1982.07前 |
博士資格考? |
Hindley認定未達標? |
傳聞:不懂術語! |
3 |
1982.10後 |
不再繳費註冊 |
暑期返國? |
每天寫3-5頁? |
3 |
1982.11.10 |
退出學程 |
CRS?財務困難? |
樂馬將轉租海霸王 |
4 |
1982.11.22 |
寫論文免註冊 |
簽名?信紙?規章? |
審核最終論文題目? |
2 |
1982.12.10 |
康乃爾成績單 |
赴美?留英? |
四處旅行、求職? |
4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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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1.16 |
Elliott備忘錄 |
合作考官?考試類型? |
倫大:兩位口委! |
2 |
1983.01.19 |
通知:題目C通過 |
當天下午開審定會議? |
IALS年刊索引 |
2 |
1983.02.17 |
要求證明春季考試 |
Elliott已離校? |
報名表?版權表*? |
2 |
1983.03.11 |
申請回國服務 |
論文將於台、美發表? |
題目翻譯錯誤! |
2 |
1983春夏之際 |
求職書信 |
政大系主任劉鐵錚 |
傳聞:蔣下條子! |
5 |
1983.05.23 |
求職公文 |
青輔會提出,政大拒絕 |
傳聞:馮滬祥協助! |
5 |
1983.06前 |
請人打字校稿 |
打字機?電腦? |
想把論文燒掉! |
2 |
1983.06.10 |
即將提交論文 |
簽名?信紙? |
延簽? |
2 |
1983.06.15 |
提交論文 |
LSE上交報名表? |
與賴幸媛同住? |
2 |
1983.06 |
期刊自稱博士!! |
術語翻譯錯誤!! |
尚未口試!! |
0 |
1983.06.30 |
自舊金山返國? |
預計1981.08返美? |
世界某個角落? |
2 |
1983.09前/後? |
送出電動打字機 |
不再修改論文? |
後期加工重寫? |
2 |
1983.09 |
東吳兼任講師 |
碩士資格即可 |
黨校+人際關係? |
5 |
1983.10.11 |
英國簽證 |
時效三個月 |
他人代為簽收? |
3 |
1983.10.15 |
出境 |
目的地?飛行時間? |
賴幸媛已離開倫敦! |
2 |
1983.10.16? |
週日口試? |
三位口委?交論文? |
未註冊!查無特例! |
1 |
1983.10.16後? |
首次被稱博士 |
送禮、下午茶時間? |
慶祝?「笨女人!」 |
2 |
1983.10.16後? |
姐妹英倫合照? |
冷秋穿夏衣!! |
波士頓教堂!! |
0 |
1983.10.20 |
國內即時評論 |
自稱博士! |
術語翻譯不同! |
1 |
1983.10.30前 |
提交合格論文? |
加摘要、感謝頁? |
格式?拼字?姓名? |
1 |
1983.10.30 |
返國 |
請假遊玩兩週? |
已開始指導林桓? |
2 |
1983.12.05 |
寫信給LSE |
提及外部口委姓名 |
另一口委無資料? |
2 |
1983.12 |
再登中文期刊 |
35個註釋 |
相關英文版僅1註釋! |
1 |
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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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1.23 |
兩份口試證明 |
簽名?信紙?電報? |
提供律所、東吳? |
1 |
1984-1987? |
國際通商律所 |
博士頭銜? |
助理律師?顧問? |
1 |
1984.02 |
院長賀函 |
簽名?信紙? |
未加入校友會? |
1 |
1984.02.08 |
學位授予通知 |
倫大未留底!三版本! |
一週內寄達台灣? |
1 |
1984.02.16 |
東吳兼任副教授 |
未正式查證學歷! |
教育部無相關資料! |
1 |
1984.03.14前 |
論文審閱本? |
內部考官交給Elliott? |
論文審查報告**? |
1 |
1984.03.14 |
博士學位證書 |
外館認證?倫大勘驗? |
四月畢業? |
1 |
1984春 |
林桓碩論口試 |
未引用英文博論! |
GATT原譯錯誤! |
1 |
1984.06 |
台大期刊發表 |
自稱政大客座副教授 |
同鄉關係? |
1 |
1984.06/ 07月間 |
政大求職 |
證書?論文? |
劉鐵錚面談、提攜? |
1 |
1984.06/ 07月間 |
學歷認證1 |
倫大代理者簽名? |
外館新聞組承辦? |
1 |
1984.07/ 08/ 09 |
擴大延攬旅外學人 |
申請經費三次 |
須為國外申請者! |
1 |
1984.08? |
政大推薦師資 |
國科會?送交著作? |
傳聞:馬紀壯親訪! |
1 |
1984.08.10 |
副教授級補助 |
相當博士資格? |
占教育部員額! |
1 |
1984.09.06 |
新聘:客座專任? |
著作:3篇期刊論文! |
學生上課聽不懂! |
1 |
1984.09.13 |
證書影本備查 |
模糊的字跡、校印! |
規定:不採認影本! |
1 |
1984.09.24 |
政大教評會 |
校長直接發聘! |
未經投票通過! |
1 |
1984.09.28 |
政大資審表 |
博論題目錯誤!! |
證書日期錯誤!! |
0 |
1984.12.08 |
送審公文 |
博士論文3冊? |
大章蓋於內文上! |
1 |
1984.12.28 |
學歷認證2 |
無回音! |
半年內兩度交辦? |
1 |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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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8/ 09月間 |
學歷認證3 |
回覆:參閱認證1 |
外館名稱問題? |
1 |
1985.08/ 09月間 |
追討論文一年半? |
無人繳回審閱本! |
論文未發表! |
1 |
1985.09 |
IALS索引 |
僅有題目 |
資訊來源? |
1 |
1985.10.28 |
教育部學審會 |
李煥親自主持! |
審查過程? |
1 |
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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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01.15 |
副教授證書 |
遺失?1990.03補發? |
1990.05申請補發! |
1 |
1986.08.01 |
客座轉專任 |
講師3年升等? |
違法兼職? |
1 |
1986.12 |
刊畢論文 |
1983-86政大、台大 |
論文中英互譯! |
1 |
1986? |
國貿局代班 |
開始參與對外談判 |
歐陽勛提攜? |
1 |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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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6 |
博論首次被引用 |
題目引述錯誤! |
1983年版! |
1 |
1987.07.28 |
紐約州律師 |
登記學歷為碩士! |
考試時間?停權? |
4 |
1987.08 / 09月間 |
學歷認證4 |
簽名?三個版本! |
僅提交論文題目! |
1 |
1987.10 |
ASLIB索引 |
附有摘要 |
資訊來源? |
1 |
1988-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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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06前後 |
聯合律所 |
博士頭銜? |
合夥人! |
1 |
1989.07前後 |
萬國律所 |
律師頭銜? |
無台灣執照! |
1 |
1989.09前後 |
環球商務事務所 |
博士律師? |
無德州執照! |
1 |
1990-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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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4 |
論文集出版 |
1988政府委託案? |
+1986前期刊論文! |
4 |
1990.04.09 |
學歷認證5 |
自行認證影本? |
認證函寄送對象? |
1 |
1990.07.07 |
政大教評會 |
10票同意,1票棄權 |
1990.08.01升等 |
1 |
1990.08.28 |
政大送審公文 |
未填前次送審著作! |
兩位論文指導教授? |
1 |
1991.02.22 |
教授證書 |
1991.08東吳專任 |
1993.02東吳兼任 |
1 |
199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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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2.01 |
政大國貿 |
1992-2000談判顧問 |
假日拼命補課! |
1 |
1994-98 |
陸委會諮委 |
1998辜汪會談幕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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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95-98 |
公平會委員 |
正式借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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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996 |
律師檢覈 |
講授主要科目三年? |
與自述過程不同! |
1 |
1999 |
國安會諮委 |
2000離開學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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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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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5-2004.05 |
陸委會主委 |
2004.09加入民進黨 |
黨國之女? |
4 |
2004.05-2005.02 |
國策顧問 |
2004.10Elliott專訪總統 |
師生未相見! |
4 |
2005.02-2006.01 |
不分區立委 |
無需檢附學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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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6.01-2007.05 |
行政院副院長 |
補助LSE台灣研究? |
匿名捐款施芳瓏? |
4 |
2008.05-2012.02 |
民進黨主席 |
+2014.05-2018.11 |
+2020.05-2022.11 |
5 |
2009-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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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ProQuest書目 |
1984年版!心理學? |
英國一項特殊計畫? |
1 |
2010.08.31前 |
倫大補發證書1 |
自行認證影本? |
外館迅速認證! |
1 |
2010.11.27 |
參選新北市長 |
中選會歸還正本? |
2011修法不用再驗! |
1 |
2011.03.17 |
民主沙龍 |
1.5個學位? |
倫大:不會頒發!! |
0 |
2011.03後 |
多所大學演講 |
博論題目錯誤! |
期刊論文標題譯名! |
1 |
2011.06 |
訪英:偷渡論文? |
拜訪對象醜聞纏身! |
英國校方內部調查 |
1 |
2011.10 |
出版自傳 |
博論題目錯誤! |
2020修改圖說! |
1 |
2012.01.14 |
參選總統 |
無需檢附學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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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06 |
EthOS書目 |
1984年版!論文遺失? |
英國校方內部調查 |
1 |
2015.09.22 |
倫大補發證書2 |
證書背面序號? |
傳聞:特殊管道! |
1 |
2016 / 2020 |
兩度當選總統 |
無需檢附學歷證明! |
初選、大選疑點? |
1 |
2019- |
論文門弊案爆發 |
提告三學者 |
通緝並撤銷彭P護照 |
1 |
*"reproductions of thesis form"(2011倫大)、"the thesis copyright submission form"(2020倫大)。
**"record form"(2011倫大)、"a copy of the examination report for the thesis "(2020倫大/ICO)。版主點評
按照目前的證據推測,1982年11月前所發生的事可能為真,但是尚有若干細節等待確認,而矛盾之處若非夾雜謊言、就是記憶有誤,並且也不排除有人特意將資料補齊、或是避免不合邏輯而有所修改;1983年6月之後則因為業已成功自稱博士,受到高人指點提攜的蔡英文有恃無恐,或許無意精進其論文,僅利用中文期刊聊備一格,但有可能在某個時間點獲得英國校方的學位特許。
投書1:總統府
※ 2020年7月22日,涉及論文抄襲的縣市長候選人李眉蓁表示,如果總統回應論文門的質疑,那麼她也會按照同等標準來說明;次日,蔡英文僅鼓勵對方好好回應,卻自認論文、學位皆無問題。本人遂於24日向總統的電子信箱投書,而總統府則是在29日回信。
蔡總統您好!
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無黨無派,自去年便開始關心論文門事件,並自力收集各方公開的合理懷疑與相關回應,整理放置在個人部落格「蔡英文論文門調查站」中。
我對您1984年是否取得LSE博士學位之真偽並無預設立場,只是資料整理越多,越覺得疑惑。在我的印象裡,您和府方對質疑細節的回應並不多(詳見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p/blog-page_8.html),而且皆成為質疑者的箭靶,甚至張惇涵先生至今能提出的物證都讓人懷有疑慮(詳下)。
既然您一直認為「做一個總統最重要的就是說,當人民對他所做的事情有質疑的時候,他必須要負責任的把它講清楚,而不是用訴訟的行動來作為說明的一種方法」、「如果社會有質疑的話,就應該好好的、一一的去回應」,煩請您針對如今業已揭露的諸般疑點(詳見本人部落格的種種資料彙整,包括刊頭提到的五點)詳細替大眾解說,謝謝!
張惇涵先生委託律師提出的物證(箭頭後方為質疑點)
1. 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簡報→除了2015年(喬來的?)的畢業證書正本以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皆為影本,且多無經辦者簽名!
2. a:放言2019年7月10日報導"總統級開箱! 蔡英文秀「LSE畢業證書」狠打臉造謠者 網譏:彭叔叔快來看,有鋼印喔"→若證據是透過不法方式取得,恐無證據能力!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24日報導"蔡英文博士論文 倫敦政經學院證實編入書目"→2019年建檔的1983年論文書目,恐無法證明1984年的博士學位屬實!
3. a:2019年7月19日教育部新聞稿及附件→1983年的論文個人副本被歸類為一般書籍,並未放置在校方正式收錄博士論文的圖書館!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19日報導"找出蔡英文博士論文、升等著作 教部背書確認沒問題"→教育部找來的資料中,缺乏口試前便提早自稱博士的內文頁!
4.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的1984年12月「政人3057」號公文→函稿上手寫加入「博士論文三冊」,包括中文期刊資料!機關大印不尋常地蓋在正式公文的內文上!
5. 自由時報2019年12月5日報導"藍委質疑蔡總統副教授公文失蹤 教部當場上網破除謠言"→雖然以「機關名稱」、「檔案產生期間」、「檔號」為關鍵字可以進行查詢,但一般民眾不可能知曉「檔號」!
6. 2019年8月28日蔡英文臉書貼文"正式提告不實言論"→在人民資訊不對等、但已多方蒐證之下,應屬合理懷疑!
7. 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貼文→蔡總統控告賀德芬、林環牆!並首次出示1984年畢業證書影本,但是其上並無英國校方認證章!
8. 2016年1月19日:LSE新聞稿→與台灣研究計畫的賀詞部分雷同!
9. 2019年10月8日:LSE新聞稿→和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文章中出現重要機構名稱錯誤!相關文獻索引恐無法證明學位之有無!而且所謂的論文移交記錄,事發於2011年!
10. 2020年1月15日:LSE新聞稿→並未點出蔡英文就是LSE的博士!
11. 2020年1月17日:LSE新聞稿→發表推特賀文的不是LSE校方,而是校友會!
12. 中時電子報2019年9月22日報導"重申學位是真的 蔡英文:35年前教育部不是民進黨的"→有當年知情者爆料:蔡英文父親蔡潔生曾透過管道請蔣經國下條子,協助蔡英文政大求職!
13. 芋傳媒2019年9月19日報導"府:LSE已證明蔡總統學歷論文 真的假不了"→博士論文的印製日期和日後被引用的日期,應以獲得學位的時間、而非以完成手稿的時間為準!然而無論是1987年被孫玉文引用的資料、或是2019年被婦女圖書館收藏的黑皮書,都標注為取得學位之前的1983年!
總統府回函
親愛的朋友:您好!7月24日致總統電子郵件收悉。鑒於部分人士針對總統博士學位的各種不實抹黑,甚至已經造成對LSE校方、各界不必要的騷擾,也因為假訊息橫行,帶來許多困擾,浪費社會資源。本府已多次公開說明。另為鼓勵國際貿易法領域的研究,總統已經授權國家圖書館,將博士論文開放大眾閱覽,方便所有有志於國際貿易法的研究者投入相關研究。至於不實的訊息,請勿傳送,以免觸法。祝福您平安健康
版主點評
由於總統暨府方仍未就諸多可疑細節加以解釋,令人無法確實知曉所謂「不實的訊息」究竟為何,因此本部落格將一貫以理性的態度整理相關資料。畢竟,當蔡英文提出的大多數供詞和事證都被打臉,便很難讓人相信她沒有說謊。基於若干堅實的證據,目前幾乎可以確認論文門為學術詐欺,只是隱藏的內幕尚未被完全揭露。如果當事人還想要自證清白,就應該讓英國校方公開所有檔案,敦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進行徹底調查。
投書2:法院
※ 2021年10月20日,蔡英文總統狀告彭文正妨害名譽的官司首度開庭,但由於後者不克出席,事前便發動法庭直播的連署活動。本人也於14日自行擬稿,將陳情信投遞到台北地方法院的電子信箱,並確認收件無誤。
姚念慈法官鈞鑒:
我是一個自2019年便開始關心蔡英文論文門事件的普通公民,如今深切期盼彭文正教授涉嫌誹謗總統一案(110年度易字第352號)能進行法庭直播,理由如下:
1. 2019年7月19日教育部高教司初次向媒體提供論文門資訊時,原本可以利用1984年「送審著作清單」的對照,來說明政大當年審核的論文題目與2019年6月28日送達LSE婦女圖書館的那本黑皮書並不相同,然而教育部無論是各種公開場合上的表態、或是寫給立委公函上的密件說明,都一再試圖利用話術拒絕揭露這份關鍵資料;甚至有關學歷認證的數份「英代新」公文與附件也釋出得不乾不脆,頗多疑點。這些都讓人產生「不肖公務員可能替總統護航」的心證,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應該會從準備庭開始,就想要直接了解相關單位是否業已公開所有公文,而非兩造在事後可能不盡公正的間接轉述。
2. 2019年9月4日提告之前,蔡英文陣營只公開了2015年的補發證書和2019年的黒皮書,後來雖然在9月23日加開記者會說明,然而1984年3月14日的證書影本上並無校方認證章,提供給國家圖書館的另外兩份學位證明文件也無人簽名;基於這些文件並無法律效力可言,總統當初根本就不該告人。然而黃偉檢察官接案之後,不但沒有調查蔡英文畢業之前的入出境資料,也沒有向授予學位的倫敦大學展開調查;另外由於檢方辦案超過法定期限,使得1984年的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遲遲無法面世。再加上總統大選之後,張詠惠法官在嚴重程序瑕疵之下,直接駁回「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劉承武檢察官更是在翻譯1987年倫敦大學認證函時,將「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便授予博士學位(It was awarded after a course of research and submission of a thesis title.)的「題目」二字略過不譯。這些都讓人產生「不肖司法官可能替總統護航」的錯覺,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都迫切想要旁聽,看看公訴檢察官的理據究竟何在,以及法官能否公正判案。
3. 2019年10月8日,LSE官網出現一篇不知確實來源的聲明,直指蔡英文於1984年取得倫敦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而且「記錄證實,倫敦大學總圖曾收到一本論文,並送至IALS」,此外還有一份1985年由IALS出版的研究索引可資證明。然而總圖和IALS法學圖書館都表示從未有過論文的入館記錄,那麼何來資料可製作索引?甚至所謂論文移交記錄也非事發於1984年,而是2011年!另外在2020年6月間,倫敦大學向英國的ICO表示,校方「保有一份論文審查報告的影本、以及論文的版權提交表格」。然而應該一直妥善保管的正本究竟何在?而且在學生口試後負責收發論文修訂稿本的圖書館表示,從未收到校外口試委員應繳回的論文。那麼,所謂的「口試」完全不符合英國校方當年的規定:指導教授不能擔任口試委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蔡英文1990年政大資審表(請見附件)上面所填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正是LSE法務人員向台灣官員透露的那兩位校內口試委員(Leonard H. Leigh、Michael J. Elliott)。種種兜不攏的說詞,加上某位特定的台灣人士在2007年於LSE收到一筆匿名的鉅額捐款(48萬英鎊),很難讓人排除「英國校方的不肖人員可能替總統護航」的疑慮。因此關心論文門的大量民眾都想要一睹法庭攻防,看看英國校方能否提供堅實的證據、以及理當出庭自證清白的總統和其他證人如何陳述,「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4. 根據2020年7月民間司改會委託進行的民意調查,高達64.4%的人對法官審判能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沒有信心,何況此案的原始告訴人為總統。而在卷證併送制之下,目前的您很容易受到黃偉檢察官的誤導而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例如他對1984年「公務人員履歷表」的描述只是「證明告訴人……學位證書已核實無誤」,卻未提到表上的論文題目和畢業月份皆與2019年公布的不同。如果這個案件有法庭直播,不但能讓民眾避免盲從於各方媒體營造的論述,也讓您能安心根據兩造提出的證據進行判斷,而不致從任何一方的支持者那兒得到恐龍法官的罵名。
5. 在疫情無法絕跡之下,案件又是涉及國家元首的社會矚目案件,利用法庭直播來讓公眾監督應該最為合適。倘若無法取得所有當庭者同意將錄影畫面上傳網路,也請免費讓大眾取得法庭電子筆錄。另請務必在影像和文件上確實保護所有當事人的個資。
目前論文門在自媒體與司法的雙重努力之下,已取得大量充滿疑點的「證據」,彭文正教授也表示願意放棄「言論自由」的保護,因此懇請姚法官獨立而公正地審判,不要屈服於任何權勢,釐清所有疑點,告知大眾真相為何。且讓人人都得以共見共聞的法庭實況轉播成為您最大的支柱與堅強的後盾!
後續發展
姚念慈法官不但沒有應允法庭直播,而且不許人在美國的彭文正利用視訊參與。在本人參與旁聽的首次準備程序庭上,法官僅針對被告未到庭、書狀沒用印兩事提問,並就旁聽者訕笑、律師提異議而進行駁斥,最後咕噥一聲就在眾人錯愕下逕自退庭;甚至在一個月之後,未經拘提就直接通緝彭文正,造成訴訟中斷。
版主點評
姚念慈乃是繼張詠惠之後,又一個明顯迴避實證調查論文門疑案的法官!負責「論文不存在」之訴的張詠惠原本可以按既定程序,要求被告限期回應,並召開調查庭,但是她尚未收到答辯,便在蔡英文勝選後的第四天逕自判決駁回此訴。姚念慈在無法輕易駁回入出境資料的保全聲請之後,至少取得了真偽難辨的移民署製表,最後仍選擇屈服於權力,將揭弊者阻於國門之外。台灣司法淪落至此,罪魁禍首就是蔡英文!
起訴資料
※ 2021年3月31日,蔡英文提告三位學者一案僅彭文正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同時收到了起訴書和不起訴書,以2019年9月4日區隔前後犯意)!檢方雖向英國校方查詢,但是不願回應的倫敦大學後來公開表示蔡英文的論文並未被發表,而願意配合驗證的LSE也否認持有口試審查報告,向法務部透露的口試委員名單也未經查證!此處僅按資料發生的時序,簡單點出檢方證據中的疑點;另可參看「論文門關鍵證據」(1-4)的細項說明,以及「2020年LSE協助司法調查」的電郵內容。
基本物證
(列於起訴和不起訴書上,請參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81565?mode=whole;與LSE檔案中心掃描文件比對成功的資料,以*標示)
1. 1980年9月核發學生簽證的信件(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2. 學生記錄表*→1982年11月10日因財務困難而withdraw(退學?並非轉為完成研究狀態:Transferred to CRS),而且不再有註冊記錄;表中的碩、博士學程混雜,多處刪改,未明確指出授予何種學位!
3. 1981年3月提出的研究計畫摘要(驗證其中4頁)*→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4. 1981年7月提出的論文第一部分摘要初稿(驗證其中4頁)*→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5. 1982年2月11日核准晉升博士生的通知書(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無法證明取得學位,而且相關會議日期是1月20日和2月17日。
6. 1982年11月准許免於形式上註冊、可繼續撰寫論文的通知書(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無法證明取得學位,而且此舉有違英國移民法。
7. 1983年1月19日確認最終博士論文題目的通知書(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無法證明取得學位,而且相關會議日期就是1月19日。
8. 1983年6月說明10月將進行口試的通知書(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無法證明取得學位,而且學籍卡上的Date of Entry應是指提交考試報名表,那麼10月口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9. 1984年1月核發的口試通過證明(Dr. I. L. Stephenson未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非正式文件!
10. 1984年2月倫敦大學核發的學位授予通知書(存在無法律效力的未簽名版本)*→總統府提供的版本上無人簽名,東吳大學提供的版本則有簽名、無陽明山地址,至於起訴狀中的版本既無簽名、也無地址!
11. 1984年2月LSE院長的恭賀信(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非正式文件!
12. 1984年3月倫敦大學核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影本)*→1984年政大核實過的證書上,授予學位的時間為「4月」!LSE比對到的似為1987年查證學歷時由台灣提供的影本,而倫大則因當事人未授權而拒絕勘驗!而且就算當年台灣各處留有證書影本,只要是上面沒有正式的認證章,便無證據能力!
13. 1987年9月向倫敦大學查證學歷資料(存在無法律效力的未簽名版本)*→1984、1985年也查證過,但考選部此時仍要求仔細調查證件性質、入學資格、修業年限、主修課程及學校立案情形!三份外館的手寫公函擬稿者不明,信紙和印章都出現疑點!倫敦大學回函者工整的簽名字跡很容易仿冒,而且信中竟指出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在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授予的!
14. 2015年9月倫敦大學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和相關證明(正本)→倫敦大學迴避驗證!陳水扁指稱2015年的補發事宜是拜託LSE前院長、上議院議員紀登斯幫忙處理的,並非循一般正常管道!證書背面的序號並未出現在告證和檢方勘驗後的描述中!(2010年的補發證書影本也未獲得驗證!)
15. 2015年證書補發的郵件封套照片→郵件並未彌封,也無收件地址!
16. 博士論文外觀照和內文節錄→僅為2019年提交LSE婦女圖書館的1983年個人副本,由於缺乏早年的入館記錄,無直接證據力!而且錯誤甚多,不像是合格的最終版本!
其他證據
(列於起訴書上,請參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HGsKvmaBzM 相關畫面)
1. 1983年5月青輔會、政大之間針對優先聘用蔡英文的往來公文→附有指導老師2月發出的信函,說明近期提交論文後,口試將於春天舉行,但無法證明取得學位。另外在5月填寫的「留學生回國服務申請登記表」中,論著欄位寫有「不公平競爭及國內市場之保護(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博士論文」(翻譯錯誤),發表時間及地點則是「即將發表於國內及美國法學雜誌」,也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2. 東吳大學歷年相關資料→請見針對基本物證10、12的質疑!另有副教授證書(1990年,並非1986年)、以及1990年4月倫敦大學確認學歷的函文(目前已知的第四度學歷查證)!
3. 1984年7月倫敦大學與英國外館的學歷認證回函→代理簽字者與基本物證13的回函者為同一人,請見相關質疑!「自由中國中心」於1992年才更名為「駐英國台北代表處」,但此時的戳章為「倫敦/駐英國代表處」!
4. 1984年9月的公務人員履歷表→在政大法律系「提請新聘教師單」上的「著作」一欄未見博士論文。另外,在校方核實過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或是未填博士論文題目、或是填寫的與2019年公布的截然不同,學位授予月份也與證書有所差異!
5. 1984年9月至12月教育部、政大之間針對副教授資格審查的往來公文,以及審定教師名單、副教授證書→請見針對基本物證12、以及副教授證書的質疑!政大1984年12月8日內簽函稿中的「博士論文3冊」似乎是指兩份提早自稱博士的中文期刊文章、再加上以英文抽印本充當博士論文!而且早年欲取得副教授資格主要是文憑送審,不會就論文進行長時間的實質審查!
6. 2010年9月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英國外館的認證過程異常快速!認證章與一般不同,並用私章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外交部對學術證件的驗證重點並未涉及內容的審認!這是蔡英文多次參選經驗中唯一被檢驗過的證書,與其2019年辯駁時的說法有出入!
7. 大英圖書館EthOS書目查詢系統→林環牆發現2015年首次登錄,記錄中備註論文「自大學遺失」,但是校方圖書館否認曾有入館記錄!
8. 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請見基本物證2、10、12、以及關於政大1984年12月8日內簽函稿的質疑!
9. 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NO QE和withdraw被府方解釋成「不需要資格考」、「不必再繳費選課」,質疑者則認為是「尚未參加資格考」和「退學」!講師沒有博士學位能否指導博士生、甚至參與口試,也受到質疑!
10. 2019年9月有關IALS索引的新聞報導→1985年的書目索引確實記載了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條目,但是書中提醒讀者注意內容(特別是學位授予日期)不一定準確!此外,針對另一份1981-1988的IALS論文索引進行查驗,發現其中有博士生最後只取得碩士學位!IALS以連續編號收藏的法學論文中並無蔡英文的資料!
11. 2019年10月LSE官網聲明→in the press新聞採集區中與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和施芳瓏一樣地把IALS的全稱寫錯!文中提及的論文移交記錄,似乎不是發生在1984年,而且圖書館並未建檔收藏!雖有索引,但是倫敦大學已公開表示論文沒有被發表!
12. 2020年7月英國外館表示,倫敦大學學位證書以外的所有文件皆與LSE檔案中心的存檔相符→2020年3月,檢察官黃偉應蔡英文一方的調查聲請,要求LSE檔案中心比對她在2019年9月3日向該中心申請取得的影本文件(基本物證1-11、13-14),而後外館主動加入基本物證12;同年11月,法官卓育璇應張惇涵一方請求LSE驗證基本物證2、5、9、10、11、12、14、以及2010年補發的證書影本。不過,LSE法律團隊負責人雖已比對上述無法律效力的文件、並透露蔡英文的學生檔案共278 頁,但是檔案中的資料準確性已被校方和法院質疑!而倫敦大學並未就證書真偽問題加以回應!
犯意評估
(列於起訴書上)
1. 台大聘任彭文正的審查程序資料→當年繳交的是畢業證書與博士論文!但台大制度與他校不同,博士必須任教半年之後才能成為副教授!
2. 2019年4月《政經看民視》停播後彭文正的臉書貼文和相關新聞報導→針對論文門的質疑都有列舉事證,難以用報復之說來概括!
3. 彭文正臉書貼文數則→須確認是否為毫無根據的惡意誹謗!
4.《政經關不了》節目光碟→須確認是否為毫無根據的惡意誹謗!
5. Youtube頻道的收益模式→屬於正常營利行為!
6. 2020年10月彭文正於偵查庭中不利於己的陳述→官方先後出示的資料皆無法讓人信服,於是公開揭露搜證結果,形成「連續詆毀國家元首」的現象!
版主點評
2019年總統府公布的文件似乎多半是從掌握蔡英文278 頁學生檔案的LSE傳來的,只是其中正好缺乏口試相關資料,這可能嗎?那些可疑文件究竟是有人替她偽造文書、掩護幫襯,還是經辦人員都懶於親筆簽名、蓋章認證才落人話柄?為何直到檢方調查過一輪之後,教育部和移民署才提供更讓人疑竇叢生的關鍵證據?目前府方僅能一再重申「惟有求證校方是唯一且正確的管道」,然而倫敦大學和LSE歷來的若干說詞已出現了矛盾。
(資料持續整理修訂中)